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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理大暴動案已125人遭判刑 刑期共逾500年

    2023-07-16 16:13 / 作者 國際中心
    港警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學施放催淚彈後,逮捕抗議人士。美聯社
    香港在2019年11月17日反送中運動期間發生「理大圍城」,由於理工大學遭警方圍堵,有示威者在11月18日於附近區域發起「圍魏救趙」行動,最後共213人遭警方逮捕,絕大多數被控暴動罪名,屬於理大外圍暴動案。法院將此案分拆17案審理,目前僅10案審理完成,已125人遭判刑,總刑期逾500年。

    香港《明報》報導,昨天宣判的第10起理大外圍暴動案共有19名被告,年齡在17歲至31歲間,其中18人被判刑3年至4年9個月,最年輕的女被告罪名成立但延後判刑。19名被告中,僅1人因持有汽油及布被加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成立,其餘被告身上沒有攻擊性武器,只有生理食鹽水和護目鏡等,但法官稱屬於「置身現場以壯大聲勢」。

    昨天法庭宣判刑期後,港警稱本案為第10宗經審訊後判刑的理大外圍暴動案,重申市民享有言論及集會自由,但須遵守法律。

    《明報》指出,17起理大外圍暴動案中,目前還有5起案件還在審理中,另有兩案尚未開審,分別排期今年10月10日及11月22日開審,很可能至明年才會做出判決,屆時距離案發時已過4年。

    香港理大圍城事件緣於2019年11月17日反送中運動期間,有示威者用路障阻擋香港理工大學附近的紅磡隧道,警方驅散示威者時演變為對峙,警方施放催淚彈及藍色水砲,示威者則用汽油彈製造防禦線,並以射箭或以磚頭還擊。之後又陸續有民眾進入理大支持示威者。警方封鎖校園後直到11月29日才解封。圍城期間及之後,至少1393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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