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學近年吸引大批來自中國大陸的學生入讀。取自澳門大學官網
澳門大學一名來自中國大陸的博士研究生,因未在限期內提交博士論文計畫書,竟向教授行賄。澳門廉政公署調查後,發現這名博士生涉嫌觸犯澳門《刑法典》中的行賄罪,已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澳門日報》報導,澳門廉政公署發布新聞稿,涉案的中國大陸博士生獲澳門大學法學院錄取後,未按時提交符合學術要求的論文計書書。依校方規定,博士生若未在入學後三年內完成論文計畫書,將勒令退學。
在期限屆滿前,這名學生的指導教授在信箱內發現自己送給該博士生的書,其中夾著一個紅色信封,內有一疊現金。 這名教授隨即聯絡校方行政人員一同約見該博士生,對方承認這些現金是打算給予指導教授。澳門大學隨即向澳門廉政公署檢舉。
報導指,這名博士生入學後,也曾試圖送數千元購物禮券給指導教授,但教授已嚴正告誡及拒絕。
有前例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中國留學生向教師行賄的案件已有前例。2013年,就讀英國巴斯大學(University of Bath)的26歲中國學生李洋(音譯)曾向兩位導師說「我是商人」,並掏出5000英鎊現金放在桌上,說:「如果你們讓我及格並且畢業,你們就可以拿走桌上的錢。我保證再也不會來煩你們。」
但教授不肯答應修改他的學位論文成績,還要求他馬上離開。李洋起身拿外套時,外套口袋掉出一把仿真手槍。他最後因試圖賄賂教授獲取學位被判刑12個月;另因攜帶仿真槍械被判刑6個月。
2006年9月,華中師範大學碩士陳靜進入香港城市大學數學系攻讀博士學位。在同年12月一次考試前,她將1萬元港幣放進副教授戴暉輝的信箱內,寫電郵向他索取試題及答案。戴暉輝隨即向香港廉政公署舉報,陳靜最後被判刑6個月,1萬元港幣賄款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