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左)與司法部特別檢察官史密斯。路透社
美國司法部今天(01/14)公布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調查川普涉嫌推翻2020年總統大選案的報告,指這位候任總統以「前所未見的犯罪行為」試圖抓緊權力不放,且罪證充足,但起訴行動因川普去年勝選而受阻。
路透社報導,調查報告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川普圖謀推翻大選案,第二部分是川普在卸任後非法持有國安機密文件案。司法部今天公布的是報告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因仍在對川普部屬進行法律程序,故未公開。
報告詳列史密斯原本決定對川普提出的4項控罪及證據,指控川普在2020年敗給拜登後,圖謀阻撓總統當選人認證程序。
已在1月10日離開司法部的史密斯,在報告結論中強調,現有的證據足以起訴川普,但他去年勝選,起訴如今已不可能。
去年11月25日,史密斯聲請法院撤銷對川普的意圖推翻2020年大選案及機密文件案起訴。
飽受川普批評的史密斯,在隨著報告附上的一封信函中捍衛自己及參與調查的檢察官,他寫道:「川普宣稱,我身為檢察官的決定是受到時任拜登政府指示或其他政治團體影響,我只有一個字:可笑(laughable)。」
司法部公布報告後,川普很快在自家社群平台Truth Social發文,再度大罵史密斯是「沒能在大選前審我的案子的笨蛋檢察官」。
川普的律師則在發給司法部長賈蘭德(Merrick Garland)的信中批評,這份報告是「出於政治動機的攻擊」,還說司法部選在川普就職前夕公布報告,將傷害政權交接。
調查報告中列舉的證據,許多之前曾經公開,但仍有一些新細節。例如,檢方團隊曾考慮援引《內亂法案》(Insurrection Act),針對川普煽動群眾闖入國會山莊、即2021年1月6日的國會暴動案,將他起訴。
不過檢方討論後認為,這項控罪存在法律風險,而且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明川普在暴動期間有意煽動「全面」暴力。
美國最高法院去年7月1日針對「川普訴美國案」(Trump v. United States)作出判決,認為總統的公務行為享有豁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