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川普性侵的前時尚雜誌作家卡洛爾。美聯社資料照片
美國候任總統川普遭時尚雜誌作家卡洛爾控告性侵及誹謗,去年被紐約一個陪審團判決應賠償500萬美元(約1.6億元台幣)。川普上訴後,聯邦上訴法庭週一(12/30)做出判決,三位法官一致同意維持原判。
《
華爾街日報》、《
衛報》報導,位在紐約曼哈頓的上訴法庭駁回川普要求的重新審判。川普主張的理由是,一審法官不當允許陪審團聽取2005年《走進好萊塢》(Access Hollywood)節目中的錄音片段,內容是川普吹噓他「抓住(女性的)私處」(grab [women] by the pussy)。
上訴法庭三位法官則一致認定,原告提出的其他指控者證詞,以及《走進好萊塢》片段,都是本案中適合採納的證據。
卡洛爾(E. Jean Carroll)在2019年提告川普,指他1996年在一家百貨公司內的更衣室對她性侵。依據美國《成人倖存者法案》,即使刑事追溯期已過,性侵受害者仍可提民事訴訟索償。
川普當時發文否認性侵,宣稱畢生沒見過卡洛爾,批評她是出書後為了提升銷量而說謊。卡洛爾另起訴訟控告川普誹謗,之後又加控他人身傷害。
2023年5月,紐約一個陪審團判定川普性侵及誹謗卡洛爾,判處川普應賠償500萬美元。《
華盛頓郵報》、《
今日美國報》均報導,本案一審法官卡普藍(Lewis Kaplan )已明言,川普對卡洛爾做的事(手指插入)依當代一般定義已構成「強姦」(rape),陪審團僅判處川普構成「性侵」(sexual abuse),是因為紐約州法嚴格定義只有性器官插入才構成「強姦」。
上訴法庭意見書指出,川普在《走進好萊塢》片段中說的話,以及女企業家利茲(Jessica Leeds)和《時人》(People)雜誌前作家史托諾夫(Natasha Stoynoff)在一審時提出的證詞,有助於證明川普「反覆出現的特殊行為模式」和卡洛爾的指控相符。
卡洛爾的律師表示,她對上訴法院的判決表示感謝。川普的發言人尚未回應媒體詢問。
2024年1月,紐約市另一個陪審團也判處川普對卡洛爾確實構成誹謗,應賠償8330萬美元(約27.3億元台幣),川普正對此案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