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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公務員欲隨台灣妻在台居留 因「不肯辭職」被拒、上訴又遭駁回

    2024-08-21 20:18 / 作者 國際中心
    2024年7月1日香港移交中國27週年,香港有人揮舞中國國旗慶祝。路透社
    香港媒體報導,一名香港公務員前年申請隨台灣配偶在台居留,遭拒後上訴,今年又被駁回。他指台灣移民署認為若申請人屬香港公務員,可能衍生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等情事,他不願辭去香港公務員之職,又不滿僅因此就被認定有「安全風險」,但理據不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接受。

    香港《明報》今天報導,當事人為香港公務員,從事與「督導建造公營房屋地盤」相關施工之技術人員,其妻在台灣也任公職。

    今年7月1日,香港特首李家超舉行七一回歸紀念酒會。美聯社


    他前年向台灣申請在台依親居留,我內政部去年會同國安局、陸委會審查,最後拒批申請。他不服上訴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6月法院駁回上訴。

    判辭提及,我移民署曾要求他辭去香港公務員之職,但他拒絕,認為職責與軍事、黨務等無關,且他只有週五到週日來台,表示「若要滲透,就不會僅逢週末才來」。

    他批評台灣所指「危害國家利益」概念「空泛而不確定」,又說香港所有公務員均「被逼要簽署效忠聲明」,要求台灣具體證明他如何影響台灣安全,要求台灣撤銷原定判決。

    今年7月1日,香港特首李家超舉行七一回歸紀念酒會。美聯社


    《明報》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他提及「被逼要簽署效忠聲明」,反映他對港府「無任意拒絕能力」,而且他堅拒辭職,若獲准移居台灣,「形同人在台灣為香港政府異地辦公」。

    《明報》報導,判決指出他基於任職公務的利害關係,「不得不擁護支持中國共產黨」,是以,與非公務員相比,他「有較高可能性為中共從事內部滲透或情報工作」。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台灣移民署有法理依據,要求他先辭職後申請移居,又指他仍可申請單次或多次出入境證。

    根據我內政部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若遇「現(曾)任職於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其於香港、澳門投資之機構或新聞媒體」者,得不予許可。

    今年7月1日,香港特首李家超舉行七一回歸紀念酒會。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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