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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女「為愛犯傻」非法購買新加坡工作證 結婚2天被捕、遭判6週

    2024-06-26 16:44 / 作者 簡竹君
    一名台灣女子因「深愛」新加坡男友,購買工作准證在新加坡非法居留,她於婚後2天被捕。Pexels
    台灣女子王婷伊(Wang I-Ting,音譯),為與「深愛」的新加坡男友一同策畫婚禮並結婚,非法購買新加坡「工作准證」並每月支付1300元新幣(約3萬1225元台幣),非法在新加坡生活近1年半,與男友結婚2天後被捕,辯護律師稱她是「為愛犯傻」,法院昨仍判其入獄6週,她將上訴。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被告王婷伊(Wang I-Ting,音譯)41歲,新加坡網媒「慈母艦」(Mothership)稱她44歲。

    報導指她2015年到2020年在新加坡擔任女侍,2019年透過朋友認識新加坡男子王勇吉(Derrick Ong Yong Jit),2020年交往,同年她因工作證到期回台灣,再度向新加坡人力部(MOM)申請工作證時因疫情遭駁回。她與男友只好遠距戀愛,直到有朋友介紹仲介,稱有辦法讓她再次入境。

    她表示,為跟男友一起生活,且為參與兩人婚禮策劃,她委託仲介以擔任文員為由申請到工作准證,但從未在工作證上載明的公司報到。

    一名台灣女子因「深愛」新加坡男友,購買工作准證在新加坡非法居留,她於婚後2天被捕。Pexels


    2021到2022年間,她每週2天在夜總會打工,每次工作3小時可領200新幣(約4800元台幣);她另每月為不實申報的工作證支付仲介1300新幣(約3.1萬元台幣)。

    她與男友2022年5月17日結婚,2天後5月19日事跡敗露她遭逮捕,新加坡人力部取消其工作證。

    她承認一項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罪,控方求刑6到7週,指她曾在新加坡工作熟知相關法規,且為此事籌謀良久;她非法購買工作准證,但未曾到准證上的公司上班,非法在新加坡生活近1年半。

    辯方則要求刑期不長於4週,或易科罰金3500元新幣(約8.4萬元台幣)。辯方稱,被告出於「深愛」男友,並不是真的為了就業而違反規定和政策,也沒有人因此受到傷害,強調她「在為愛犯傻的時刻犯下錯誤(made a mistake which was done in a moment of folly for love)」。

    法院昨天(6/25)判其入獄6週,她將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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