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華裔企業家張美蘭被控詐取西貢商業銀行超過1000兆越南盾,4月11日被胡志明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美聯社
越南法院今天(04/11)對一宗詐騙銀行案作出判決,全國關注。華裔億萬富豪張美蘭(Truong My Lan)涉嫌以融資、持股等手段,11年間對西貢商業銀行(SCB)詐取1000兆越南盾(約1.42兆元台幣)巨款。法官表示同意檢方主張,必須對張美蘭「處以最嚴厲的刑罰」,台灣時間下午近5點已宣布判處死刑。
這是越南歷來最大宗金融詐騙案,其總金額約為越南國內生產毛額(GDP)的3%。
此案規模之大前所未有,被告85人,法院傳喚2700名證人,動員10省檢察官,逾200名律師參與。案件相關證物多達104箱,總重達6公噸。
綜合英國廣播公司(BBC)和越南快報(VnExpress)報導,67歲張美蘭被控違反銀行法、背信及賄賂共3項罪名。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今天將宣判,檢方先前對張美蘭求處死刑。
張美蘭創辦「萬盛發」(Van Thinh Phat)集團,涵蓋餐飲、房地產及各種商業業務,是越南知名女商人及億萬富豪。
張美蘭及其辯護律師主張並無背信,因為她在西貢商業銀行沒有任何職位,但法官不採信其說詞。
法官指出,張美蘭透過不同人士,掌握西貢商業銀行高達91.5%持股,在銀行內擁有最大權力。法官說:「她是SCB的實質擁有人,對授信有最後決定權。她指派關鍵人士擔任重要職位,給予高薪以便控制他們。」
不止西貢商業銀行,張美蘭也以相同手法持有De Nhat和Tin Nghia兩家銀行股份,這2間銀行之後被西貢商業銀行合併後,張美蘭就把銀行當成自家金庫,支付個人開銷和萬盛發的營運費用。
根據法庭證供,2012至2017年間,張美蘭直接批准多達368筆貸款,扣除抵押物後,到2022年張美蘭被捕時,這些貸款在西貢商業銀行共計造成64.6兆越南盾(約830億元台幣)虧損。
2018至2022年間,張美蘭直接批准的貸款更高達916筆,撥款304兆越南盾,造成共計130兆越南盾(約1700億元台幣)虧損。
自2012至2022年間,張美蘭「左手轉右手」,她與共犯經手的違法放貸共計高達2500筆,詐取金額超過1000兆越南盾,占西貢商業銀行總放款的93%,並造成銀行677兆越南盾的虧損。
為掩飾違法放貸中飽私囊,張美蘭指示下屬賄賂越南央行「越南國家銀行」審計人員。
越南政府2018年將背信罪擴大涵蓋非政府之個人,張美蘭因此遭起訴,背信罪在越南最重可處以死刑。
越共總書記阮富仲近年加強打擊貪腐,此案據信是他的最新行動之一。
發稿時間:15:48
更新時間:17:13(確定判處死刑,新增案件相關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