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欠債22萬就可能受困中國 WSJ:逾百外國人因商業糾紛遭禁出境

    2024-03-31 16:16 / 作者 李寧怡
    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被中國禁止出境的外國人往往在機場才得知消息。路透社資料照片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上週在北京會見多位美國企業執行長,盼提振外資對投資中國的信心。不過《華爾街日報》今天(3/31)發表調查報導指出,近年已有多名外商高層主管遭中國限制出境,原因不是刑事犯罪,而是大多為商業糾紛的民事訴訟。他們往往到機場準備離境時才被告知不准出境,因此受困於中國,不知何時能離開。

    報導指出,北京當局去年突襲多家外國諮詢公司,甚至拘留外商員工,嚇跑許多外商高層主管。之後中國政府展開「魅力攻勢」,試圖吸引外國企業與商人。然而北京似乎無意解決外國在中國工作的一大風險:他們可能無法離境。

    其中一例是一名在中國居住6年、任職於某歐洲企業上海分公司的美籍主管。他2016年在上海浦東機場準備離境出差時,遭邊防檢查人員告知不得離境,「你知道你做了什麼事」。但在此之前,他完全不知自己已被禁止出境。

    報導指,這家歐洲公司的總部當年停止向上海子公司匯款,導致子公司無法支付員工薪水。這名高層試圖在中國境內籌資失敗,該公司多名員工提告,有人要求法院對他實施出境禁令。

    學界發現逾150例外國人被禁出境

    華爾街日報》指出,中國對外商高層實施出境禁令已有多年。該報搜尋中國的法院資料庫,發現37起外國人被禁止出境的案件;律師則表示實際數字高得多,學界已發現超過150起案例。

    中國法院資料庫裡的案件包括數例美國人因未付應付款或未履行債務而滯留在中國,還有一名台灣籍餐館老闆與德國籍合夥人在股權問題上意見不合,另有伊朗商人因積欠一名員工7000美元(約22萬元台幣)而被禁止出境。

    報導指,美國駐北京大使館已致函中國外交部,對於多名美國人遭禁出境表示關切。

    報導中提及的案例還包括2001年移居中國的美國商人維勒斯(Harry Clifford Villers)。當時中國剛獲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正值經濟蓬勃發展的時期。維勒斯加入蘇州SureHeat烤爐和壁爐製造公司,但該公司2014年破產,維勒斯兩年後遭禁止出境。

    中國的法律制度允許原告在民事訴訟中請求法院對被告實施出境禁令。通常法院會在案件判決後才下令被告禁止出境,但也經常在判決前就實施。

    出境時才得知禁令 香港商人也難逃

    若被告是企業,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高階主管都可能被禁止出境。被禁止出境者的名字會進入全國性資料庫,但他們往往在準備出境時才得知自己已不准出境。有些案例中,被禁止出境者甚至未被告知原因。

    加州州立理工大學(California Polytechnic State University)商業法律與公共政策教授羅德森(Jack Wroldsen)表示,在中國人與外國人發生的民事糾紛中,出境禁令會改變權力平衡,讓其中一方握有優勢。

    日本野村國際(Nomura International)香港公司的中國投資銀行事業主席王仲何(Charles Wang Zhonghe)去年赴中國大陸出差後,也被禁止離境。

    金融諮詢公司德安華(Krall)駐香港董事總經理Michael Chan去年7月赴中國大陸出差,隨後通知員工自己被禁離境。《華爾街日報》當時報導,他被要求協助調查一樁幾年前的案件。

    根據中國法院資料庫,持美國護照的胡曉蓓(譯音,Hu Xiaobei)和她的丈夫向朋友借款逾45萬美元(約1430萬元台幣)但無法償還,因此被禁出境。胡在法庭上辯稱,這項禁令讓她進退兩難:她必須賺錢才能償債,但中國當局不准她工作。她請求法院讓她返美籌錢,卻遭法院駁回。

    被禁止出境的外國人還包括一些中小企業主。2017年,年近6旬的美國公民吳軍(譯音,Wu Jun)被禁止出境,問題出在他5年前曾擔任一家電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法院2016年3月裁定該公司拖欠8150美元(約26萬元台幣)的薪資與其他款項時,吳仍列在公司名冊上。

    吳軍宣稱,他在機場被禁出境時,才知道該公司沒有更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他被告知在提供經濟擔保或解決糾紛前不得離境。他對此提出上訴,但遭法院駁回。

    律師:中國法制中 企業與個人責任混淆不清

    報導指出,被禁出境的外國人往往陷入困境。前述2016年在上海浦東機場被攔截的美國高階主管無法在中國找到工作,在新冠疫情期間也因缺乏證明而無法接種疫苗。他已在中國停留的簽證已逾期多時,還得隨身攜帶一封法庭信函來解釋簽證逾期的原因。

    專精國際法的律師事務所Harris Sliwoski合夥人哈里斯(Dan Harris)表示,這些出境禁令案例顯示,在中國的法律體系中,企業和個人的責任可能混淆不清。雖然中國允許企業以有限責任公司的型態營運,但涉及出境禁令時,企業責任馬上就變成個人責任。

    這些出境禁令也成為令美國外交官頭痛的問題,加劇美中之間的爭端。不過華府對此能做的有限。哈里斯也表示,這些出境禁令在中國是合法的,外國對此「基本上無能為力」

    根據紀錄,美國駐北京大使館2017年就曾致函中國外交部,表達對多名美國人遭遇出境禁令的關切。

    美國國務院也揭露,根據美國駐北京大使館的記錄,自2010年至2019年間,共有30起美國人遭中國禁止出境的案件。

    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舒表示,被告一旦被實施出境禁令,只要債務未清償或案件仍未結案,出境禁令就可自動延期,效期沒有上限。

    美國麻薩諸塞州民主黨聯邦參議員馬基(Edward Markey)等議員三年前曾提出法案,主要內容是拒絕發簽證給任何參與制定或執行出境禁令政策的中國官員,但最後並未完成立法。

    中國外交部向《華爾街日報》宣稱,歡迎各國公民來旅遊、經商,並保障他們的安全和出入境自由等合法權益。聲明稱,中國是法治國家,司法機關嚴格依法辦案,限制有民事案件未決或涉嫌犯罪的外國人出境。
    李寧怡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