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就一樁團體訴訟與原告達成和解,圖為蘋果執行長庫克3月10日出席奧斯卡頒獎典禮。路透社
蘋果公司昨天(03/15)就一樁團體訴訟達成和解,同意支付4.9億美元(約155億元台幣)和解金。蘋果執行長庫克(Tim Cook)2018年曾誇大中國對iPhone的需求,被不滿的股東指控誤導並告上法院。
英國《金融時報》報導,投資人主張,庫克在2018年11月的季報會議中過於高估蘋果產品在中國市場的銷售量;之後的2019年1月,蘋果宣布無法達到預期銷售目標、差距近90億美元,導致股價大跌近10%。
當時這項無預警的下調營收聲明撼動市場,因為這是蘋果16年來首度下調營收預測。提出團體訴訟的原告,批評庫克對中國因素刻意輕描淡寫,在最近一季市場表現反而稱之為「強勁」。
此外,原告團也指控庫克當時在財報會議過於誇大新款iPhone的表現,卻在數天後就調降製造量。
雖然蘋果與原告訴訟團達成和解,仍需主審此案的加州聯邦法官批准。
根據諮詢機構「機構股東服務公司」(ISS)的資料,此案是蘋果在美國地區的最大一樁證券詐欺相關之團體訴訟和解案。這項和解案凸顯企業在發布營收預測報告時的法律風險,蘋果在這方面未曾公布該公司季報的正式形式。
兩名蘋果大股東上月支持一項提案,要求蘋果公布更多在人工智慧領域的業務內容以及風險,但提案未能通過。
蘋果拒絕對報導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