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地方法院裁定了有關LGBTQ+婚姻權利的裁決後,LGBTQ+成員於東京地方法院正門向媒體發表談話。美聯社
以日本《民法》與《戶籍法》之相關規定,不允許「同性婚姻」一事違反憲法為由,北海道3組同性伴侶向政府提出訴訟,札幌高等法院今(3/14)裁定不認同「同性婚姻」的現行規定,屬於「違憲」,但駁回原告請求每人100萬日圓(約21萬台幣)的國賠上訴。另外,同日東京地方法院也裁定,《民法》與《戶籍法》不允許「同性婚姻」的現行規定屬於「違憲狀態」,並同樣駁回賠償請求。
根據《朝日新聞》報導,有關同性婚姻的訴訟,日本全國5家地院總計做出6件判決。儘管全數都被地院駁回賠償請求,但關於規定,包含14日東京地院判決等在內3件被裁定為「違憲狀態」,2起被裁定為「違憲」,1起被裁定為「合憲」。至於本次成為首度高院判決的札幌高院的裁定,則格外引人關注。
關於札幌高院的裁定,根據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住在札幌市等地的北海道3組同性伴侶,主張不允許同性婚姻的《民法》等規定,違反制定「婚姻自由」與「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憲法,並提起訴訟請求國家賠償。
3年前於1審時,札幌地院以「差別待遇」為由,首次裁定《民法》等規定違反制定「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憲法,但另一方面卻駁回國賠訴訟,因此原告一方提起上訴。
在2審上,原告一方控訴,「民法等規定的合理性明顯受人質疑」。對此,政府以「憲法是以異性之間的結婚為前提」等爭辯。在14日判決上,札幌高院裁判長齋藤清文裁定,《民法》等規定違憲。另外,駁回國賠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