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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案傳訊壹傳媒前CEO張劍虹 香港法院加強安檢

    2024-01-17 13:16 / 作者 國際中心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中)2021年6月19日被香港警方帶走。美聯社資料照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港府指控《港區國安法》中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案件今日在香港法院進行第11天的審訊。控方傳喚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作證。香港警方仍繼續在西九龍法院外加強警戒。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西九龍法院外加強保安,大批警員駐守及巡邏,多輛囚車駛入法院大樓,警方一度封鎖附近的行人天橋及馬路。監禁中的張劍虹上午穿著黑色西裝和格子襯衫,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出庭。

    黎智英則是穿著咖啡色皮衣由4名懲教人員押解出庭,黎智英看似精神不錯,微笑對著旁聽席上的妻子和一對兒女揮手打招呼。當張劍虹開始作證時,黎智英還要求稍微移動位置,好讓他能看見張劍虹。

    香港法院去年12月開始審理黎智英違反國安法案,承審的西九龍法院外加強保安。美聯社


    在控方要求下,張劍虹開始說明自己在壹傳媒的工作經歷。他表示自己在1991年加入《壹週刊》,當時職位是財經組編輯,1994年被黎智英委任為《壹週刊》的總編輯;直至2000年,黎智英決定創辦台灣《壹週刊》,被派到台灣協助籌辦工作,在2001年至2005年間,長時間在台灣擔任台灣《壹週刊》社長。

    張劍虹說,2005年當台灣壹週刊開始上軌道後,就決定離開壹傳媒集團,想休息一段時間,直到2010年黎智英邀請他重新加入集團幫手,當時擔任香港《壹週刊》的內容顧問,2011年4月開始,被黎智英調升擔任《蘋果日報》總編輯,之後於2014及2016年先後升任為蘋果日報的副社長和社長。

    控方多次詢問張劍虹被黎智英升職的原因,張劍虹回應指,相信黎智英認同自己的工作表現。張劍虹還說,黎智英是公司「最高領導人」,而「我負責執行黎智英及董事局的指示」,他形容黎智英「非常積極」參與集團決策與運作。

    控方詢問張劍虹,黎智英於2019至2021年期間,為《蘋果日報》訂下編採指示的具體內容,張劍虹表示,黎智英一直以來的形象非常鮮明,是追求民主、自由、反極權,而在2019年反送中事件發生後,黎智英認為事件對香港民主自由有打壓的情況,於是給予指示,要透過《蘋果日報》呼籲港人上街抗爭,給政府壓力。 張劍虹還說,黎智英當時覺得有需要尋求西方民主國家關注香港民主運動,希望他們提供援助,包括透過一些強烈的行動,例如制裁。

    張劍虹於2021年6月17日因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捕,他之後被起訴。張劍虹於2022年5月承認控罪,另一控罪發布煽動刊物罪則獲准存檔法庭,除非得到法庭批准,否則不得起訴。被捕時他是壹傳媒行政總裁及《蘋果日報》社長。

    預計張劍虹將出庭作證約一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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