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27日外電報導)電動車大廠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2018年聲稱取得特斯拉私有化資金的推文惹議,後來與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達成和解,他最近請求取消和解協議,今天遭紐約聯邦法官駁回。
法官駁回不受監督的請願,裁定社群媒體推特(Twitter)的新老闆馬斯克(Elon Musk)發布他旗下電動車公司特斯拉(Tesla)相關推文時,仍須事先取得批准。
馬斯克當年推文說,他已取得讓特斯拉私有化的資金,但未提出證據,也未向證管會申報。那篇推文讓股價大幅震盪,被裁定「虛假誤導」,股東甚至指控特斯拉證券詐欺。
馬斯克後來與證管會達成和解,根據和解協議,他必須先取得特斯拉律師核准才可發出推文。他上月提出動議,尋求推翻相關限制。
證管會亦指控馬斯克詐欺罪名,下令他辭去特斯拉董事長職務並繳納2000萬美元罰款。2019年初發生另一樁推文事件後,證管會又要求他在發出與特斯拉相關推文前,先交由律師審核批准。
馬斯克說他被迫同意這份協議,並否認欺騙股東。
法官李曼(Lewis Liman)今天裁定:「馬斯克宣稱他是經濟脅迫受害者的說法全無說服力。」
李曼表示,馬斯克辯稱證管會利用彼此協議「騷擾」並調查他的言論根本「毫無理由」,「格外諷刺」,因為言論自由並不允許他發表「被視為欺騙」或違反證券法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