鋕達實業負責人陳弘旻,10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專門經營束衣、針織毛衣、毛褲製造的鋕達實業公司,因為公司資金出現缺口,竟與平時合作往來的英富利得公司進行假交易,再向銀行申請開立「國內信用狀」,以此方式詐騙銀行逾億元,當鋕達解決公司資金缺口並償還向銀行詐得的款項後,仍遭人檢舉而東窗事發。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繼瑩今(10/9)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鋕達、英富麗得等公司及2家公司負責人共7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鋕達公司負責人陳弘旻等5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弘旻涉犯《銀行法》第125條之3詐欺銀行罪、諭知100萬元交保,鋕達陳姓財務人員15萬元交保,其餘人則請回。
所謂「國內信用狀」是指國內的信用狀申請人(為交易的買方)向國內開狀銀行申請以「國內」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狀,當賣方依信用狀條件交貨後,再向開狀銀行或其國內分支機構請求付款或承兌。
檢調查出,鋕達實業公司多年前公司出現資金缺口,為了償還債務,與平時往來的合作廠商英富利得合謀進行假交易,以鋕達公司為買方向英富利得購買原物料,再向國內多家銀行申請以英富麗得為受益人的信用狀,再以不實的交貨資料向開狀銀行請求付款,英富利得自銀行取得款項後,再將款項匯給鋕達公司還債,總計2年內不實交易數十筆,詐得逾億元。
18:18 出版
20:54 更新(強制處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