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有媒體以「食品業者卡關原因在『衛福部隱瞞』」為題,轉述中國海關稱我國食藥署未告知台灣業者「不能有原物料來自福島」等中方相關規定,導致我國食品輸出中國卡關。對此,食藥署今天(3/28)對此表示嚴正駁斥,並回應有將中方規定告知台灣業者,請中國海關總署須對我國業者說明事實,並呼籲中方公平對待我方業者,與其他國家採取相同的註冊申請方式和審查標準。
針對今天(3/28)有媒體轉述中國海關總署表示「我業者輸銷中國註冊文件不符合原因,係輸出產品不能有原物料來自福島等,且有告知食藥署,但先前食藥署未告知」等,食藥署發布新聞稿回應,中方去年3月9日通知,我方業者須提供原料來源地資訊,並檢附產品原料均非來自日本10縣(都)之聲明。
食藥署表示,因中方未提供該聲明格式,為避免業者無所適從,食藥署當時立即撰擬「產品原料來源地及非來自日本 10 縣(都)聲明」範例,且併同註冊作業流程及問答集,公布於食藥署輸中食品專區。中國海關總署註冊訊息網頁現公布我方業者核准狀態為有效者,均依範例提交產品原料來源地及非來自日本10縣(都)聲明予中方審查。
食藥署強調,收到業者註冊文件,確認註冊文件(含「產品原料來源地及非來自日本 10 縣(都)聲明)齊全後,即透過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窗口遞送予中國海關總署;倘註冊文件有缺漏,均會通知業者補齊。
食藥署重申,針對中方通知我方註冊申請相關事宜,食藥署均於第一時間公布周知業者,且確認業者文件齊全後,始遞送予中方審查。期待中方公平對待我方業者,與其他國家採取相同的註冊申請方式和審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