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9日)天宣布行政院已核定新一期「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計畫」,將於112年至115年投入58.85億元經費,推動包括機車行轉型、延續電動機車購置補助,以及設置充換電設施等三大項目。
其中民眾購買電動機車金額維持重型及輕型等級每輛為7,000元,小型輕型等級每輛為5,100元;另採用國產電池芯則加碼補助3,000元,同時延續前期補助業者設置充換電站,並導引業者往非六都進行設置。
經濟部王美花部長今(9)下午接見臺灣智慧移動產業協會(SMAT),10位產業代表表達願與政府攜手推動電動機車產業,王美花回應時表示,政院重視電動機車產業發展,蘇揆已拍板支持經濟部規劃「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計畫」,政府將延續既有措施,請協會共同務實推動淨零碳排政策。
經濟部說明,推動運輸部門朝向淨零碳排與運具電氣化已是相關部會政策重點,在廣徵機車行公會、車輛公會等各界意見後,向行政院提出爭取新一期的「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計畫」,已獲得行政院核定。從112年到115年共計4年,總共匡列58.85億元的經費來進行推動機車行轉型、電動機車補助及設置充換電設施。
值得注意的是,為使街頭巷尾的機車行達到能修、會賣電動機車,新一期推動計畫特別將機車行轉型納入,投入資源協助機車行因應淨零碳課題進行公正轉型。對已經上過政府辦理培訓課程的機車行,政府補助購買電動機車試乘車,每家補助上限6萬元,另維修保養工具每家上限5萬元。
至於原本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的金額也維持重型及輕型等級每輛為7,000元,小型輕型等級每輛為5,100元,另採用國產電池芯則加碼補助3,000元,同時延續前期補助業者設置充換電站,並導引業者往非六都進行設置。
台灣智慧移動產業協會並表示,維持補助政策對電動機車產業發展、穩定消費者購車信心有明顯助益,未來在政策支持下,會與政府持續密切合作,為運具電動化的目標共同努力。
經濟部表示,推動電動機車產業迄今,107年至111年累計補助民眾購車逾50萬輛;補助業者設置充換電站3,551站,未來將持續加強推動6都以外地區設置充換電站,並同時推動機車行實質轉型,提供相關培訓課程,累計至今年已逾7,000家車行取得證書,已取得證書的機車行可申請電動試乘車及維修工具補助,讓傳統車行老闆能修、會賣、少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