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地方媽媽」、移工,甚至未滿十八歲的學生,最愛用來代步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明(30日)天起納管。道交條例及強保法修正條文規定,於111年11月30日起,微電車應投保強制車險,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金管會今天表示,微電車納保措施皆已完成,微電車新車一次投保3年,保費為1,358元。
至於舊微電車依已使用年期未達1年者,保險期間至少為2年;已使用年期1年以上者,保險期間至少為1年,1年期至2年期保險費分別為563元、971元。
何謂微型電動二輪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規定是「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六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依據法規,111年11月30日起,微電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車險)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未領用牌照行駛,所有人將被處以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
金管會表示,民眾可洽保險業務員、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投保,另部分保險公司亦提供網路投保服務。產險公會已就微電車如何投保及理賠擬具Q&A,且保險公司已於111年11月28日起開始受理民眾投保,而強制車險的生效日最早為111年11月30日。
至於111年11月30日前已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的微電車,所有人應於2年內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逾期未領用者,依道交條例處罰。
金管會呼籲於111年11月30日前已使用的微電車,法律上固然賦予2年過渡期,民眾仍應盡速投保強制車險及領牌,以保障投保權益及交通安全。
此外,民眾若無出廠證明,依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服務網所載,可透過購買微電車的經銷商協助通知製造廠出具證明,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就近洽詢該局提供178家經銷商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