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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生技條例》租稅優惠延長10年 研發抵稅25%

    2021-12-21 12:29 / 作者 李英婷

    立法院今(12月21日)三讀修正通過《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將施行期間延長10年至2031年底,並將受託開發製造公司、新劑型製劑、再生醫療、數位醫療等納入租稅優惠,給予研發、添加機械設備及投資等抵稅優惠,且生技醫藥產業的研發抵減稅額降至25%。



    《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原名為《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該條例自2007年公布施行後將於今(2021)年底施行屆滿,由於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在世界各國積極投入疫苗與治療藥物開發,為促進台灣生技醫藥產業發展,行政院通過修正草案,除了配合適用產業範圍擴大而修正法案名稱,也將施行期間延長10年,至2031年12月31日止。



    據三讀通過條文,適用範圍由研發朝向研發與製造並重,以期促使台灣在全球生技醫藥產業供應鏈扮演重要之地位並全力發展生技代工產業。並將新劑型製劑、再生醫療、精準醫療、數位醫療、創新技術平台及其他策略生技醫藥產品產業納入適用產業範圍。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生技條例》修正重點。(製圖/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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