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長朱文勇(左)表示,勞動部已啟動「114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勞動部提供
為了預防高危險行業於年度歲修或因趕工作業,致疏忽作業安全而產生危險,或因個別產業旺季增加勞工工時,提高過勞風險,勞動部職業安全署自即日起,啟動為期37天的「114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勞動檢查至少4000家次以上,鎖定營建業、石化業、大型活動舞台等,以及夜間工作、運輸倉儲等加強查核。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朱文勇今日在例行業務報告說明,勞動部已經啟動「114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強力督促業者落實歲末期間的各項職業安全衛生防災作為,並採取預防過勞、夜間工作職場暴力等相關措施,另對勞工工時及休假等也要妥適安排。
朱文勇表示,今年全台各地勞動檢查機構將實施勞動檢查至少4000家以上,其中職業安全衛生部分有2405家事業單位,包含營造業等大型公共工程、高職災高失能場域、甲乙丙類工作場域、石化業及大型活動舞台搭設拆除等;而勞動條件部分有450家,包括量販、餐飲、交通運輸、夜間工作、運輸倉儲等針對工時休假加強查核。
朱文勇指出,事業單位如違反《勞動基準法》,每項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每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如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者,將予以停工;另根據統計,去年春安勞檢8775場次,共罰鍰876件次、停工271廠次,罰鍰金額6502萬元。
朱文勇提醒,處分不是目的,雇主能確實改善才是重點,事業單位務必落實各項安全設施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求勞工增進產能或追趕進度時,對於職場之安全設施及管理絕對不能疏忽,若有延長工時、例假彈性調整等需求,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年節職災預防不鬆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