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陽明貨輪寧波港大爆炸,恐怖畫面曝。翻攝自微博
陽明海運所屬動明輪(YM Mobility) 8月9日在寧波港發生船艏失火事故,陽明今天宣布,基於維護船舶、船上所有財產的共同利益考量,於18日宣告共同海損,並指派理算人依照共同海損理算規則處理相關事宜。
依據海商法第 110 條,所謂共同海損者,是指在船舶航程期間,為求共同危險中全體財產之安全 所為故意及合理處分,而直接造成之犧牲及發生之費用。共同海損以各被保存財產價值與共同海損總額之比例,由各利害關係人分擔之。
陽明指出,動明輪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在寧波港港埠主管機關、當地消防機構的即時應變措施與指導下,截至公告日止事故已完全排除,確切事故發生原因將由第3方單位調查。
陽明並指出,在船舶安全、現場環境安全等綜合考量下,經港埠主管機關核定後,已展開船上貨儎卸載與轉運規劃,相關貨儎運送提領時程,全部依理算人通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