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北漂無殼租屋族一年租金18萬元、稅率5%來計算,可望有感省稅9,000元。廖瑞祥攝
立法院今(19)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房屋租金從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而且額度提高到每年18萬元,明年上路、後年報稅適用。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試算,若北漂無殼租屋族一年租金18萬元、稅率5%來計算,可望有感省稅9,000元。
楊建華說,過去離鄉背井在外打打拚的上班族,由於「列舉扣除額」跟「標準扣除額」只能二擇一,就算有額外的租金支出也都無法再列舉的扣除,通常是看得到卻用不到,就算用到,也必須放棄選擇「標準扣除額」,因此納稅人可能會直接使用標準扣除額來報稅。
雖然房屋租金將改列特別扣除額,但新法設有排富條款、也要剔除名下已有房子的有殼族,並扣除已領取的租金補貼。因此,個人所得稅稅率級距只限5%、12%,若以無殼租屋族一年租金18萬元、稅率12%計,省稅效果就達21,600元。
另外為鼓勵生育,依每一申報戶扶養6歲以下子女人數,第1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由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各為22.5萬元,而且比照育兒津貼「不排富」。
楊建華以育有2名6歲以下子女的申報家庭來說,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較以往年度至少可以多扣13.5萬元(3萬+10.5萬),若以稅率5%計算,又可以多省稅6,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