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提醒,團購網只要超過營業額門檻,就要辦理營業登記並報繳營業稅。
新冠疫情讓網路交易蓬勃發展,網路團購升溫,透過LINE或臉書就能揪團成立團購群組,由團購主透過與廠商「以量制價」的方式,以較低的價格取得商品,團購主再將商品公開揭示給網友們跟團,網友透過留言「+1」的方式就可以購買。
北區國稅局今(18)日表示,近來發現不少「團爸」、「團媽」為了逃漏稅,進而針對不同的商品類別,創設不同的團購群組,並於不同的電商平台銷售,以規避國稅局的查核。
但國稅局近來已積極研析交易型態並整合網路交易資訊流、物流與金流等相關資料,與營業人申報資料互相勾稽比對,並運用選案系統選查可能逃漏稅的營業人。北區國稅局舉例,甲商號在乙社群平台開設A團購粉絲專頁銷售衣服,又在丙社群平台開設B團購社團銷售電器用品。
但國稅局查獲,甲商號其實是同時經營A團購粉絲專頁,及B團購社團;而且掌握了銷售商品的金流及物流資料後發現,2022年短漏開統一發票銷售額合計新台幣1,518萬餘元,除了補徵營業稅75萬餘元外,並依營業稅法及稅捐稽徵法擇一從重處75萬餘元罰鍰。
該局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如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情事,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