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訴求制定《最低工資法》,即便草案已送至行政院,卻躺了4年多遲遲沒有下文。資料照
數十個勞工團體今年五一勞動節上凱達格蘭大道遊行,提出5項訴求,第一項就提到「制定最低工資法」,盼基本工資調整制度化,並指草案自2019年送入行政院就只聞樓梯響。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李健鴻指出,有4大核心問題讓勞資無共識,包括「應參採指標」強制化讓喊價困難、最低工資審議會定期開會不彈性、行政院應核定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審議決策模式法制化,應是法案卡關主因。
現行基本工資調整是依照「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但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的勞動政見中,承諾訂定《最低工資法》,不僅是將基本工資的訂定程序法制化,也將訂定最低工資所需參考的社會、經濟指標入法,不過《最低工資法》自2018年11月底提出後,送入行政院審議後,至今仍舊躺在行政院,即便勞團多次呼籲,卻「始終不見人下樓」。
今年五一勞動節,數十個勞團走上凱道、提出5大訴求,制定《最低工資法》被列在第一,只是草案至今仍躺在行政院,連送到立法院審議的機會都沒有。陳品佑攝
應參採指標和開會時間強制化 資方難接受李健鴻受訪時表示,由於「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中的7項參考指標,可供審議委員會開會時參考,但到了《最低工資法》的應參採指標,是將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CPI)納入擬訂調整幅度,相對具有強制性,資方代表認為一旦訂定成法律就失去討論彈性,「光是為了這一部分就卡很久」。
其次,最低工資審議會應於每年第3季開會決定最低工資,跟「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的規定「原則於每年第3季進行審議」,開會時間具有強制性。李健鴻說,總統蔡英文任內幾乎年年開基本工資審議會,外界恐怕忘記,之前兩任總統都有連續幾年不開會的紀錄,使得基本工資根本無法調漲;換言之,現行辦法讓主政者有很大裁決空間,是否要有所作為,端看主政者的決心。
基本工資得經行政院核定 不核定先例前朝已有再來,現行「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基本工資經審議委員會通過擬予調整時,由勞動部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施。李健鴻提醒,從現行法規來看行政院長有權通過或否決基本工資調整結果,但《最低工資法》則要求,倘若行政院不予核定或是逾期未核定,勞動部可在30日內,再召開審議會,並將審議結果報請行政院予以核定。
李健鴻說,過去20多年來,基本工資有長達10年沒有開會調整,在前總統馬英九在任時,好不容易開會且勞資委員都談妥調整3%,未料,當時的行政院長不同意直接駁回,理由是「調整基本工資不只影響勞動市場,還有經濟發展要慎重」,進而出現這條特殊決定條款,就是為了處理一人否決的問題。
基本工資討論不應是菜市場喊價 決策模式法制化才能保障勞工最後是決策模式法制化,李健鴻指出,「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中僅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得組成工作小組,就基本工資審議事宜研究之」,但其他國家的《最低工資法》則訂定相關的決策模式,以澳洲和韓國為例,召開審議委員會之前,必須要有常設性研究小組,蒐集調整指標一年來的變化,同時提出建議調整方案供勞政資學四方參考。
李健鴻說,反觀現行的決策過程中,資方不論景氣好壞,都不打算調整,而勞方會先提最高調整目標,幾乎淪為「菜市場討價還價」,在沒有理性基礎上,勞資雙方漫天喊價,而《最低工資法》是要訂定一個標準,建議調漲的最低跟最高範圍,並寫出調漲的原因。
李健鴻感慨,儘管總統蔡英文已經比其他幾任總統來得好,連年調漲基本工資,看起來要訂定專法仍窒礙難行,即使如此,他仍舊希望能走向法治化,能夠每年定期調整,至少可幫助百萬名的邊際勞工,畢竟台灣是法治文明的社會,照顧基層勞工是社會持續進步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