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缺工嚴重,內政部長林右昌宣布,首波營造業者申請移工預計8/1開放,有8000個名額,預估1900家營造業者受惠。徐筱嵐攝
內政部昨(6/30)發布「營造工作申請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部長林右昌表示,自今年8月1日起,「有條件」定額開放營造業者申請移工,首波開放8000個名額,並視申請情況增至1.5萬名,預估約有1900家營造業者可受惠。
內政部提醒,申請業者必須是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等類別,並須符合3年內平均每年承攬工程達法定資本額10倍,且申請時須承攬在建工程,同時須聘僱一定人數的本國勞工,方可向內政部營建署提出雇主資格認定的申請,經審查及取得認定函後,再向勞動部申請辦理招募。
林右昌表示,現行營造移工僅限專案申請,如公共工程建造經費達1億以上,或是民間工程如都更、危老等具公益性案件經費達2億以上,才能提出申請,然而,近年人力結構朝向少子化及老年化,各行各業皆面臨缺工問題,營造業也不例外。
林右昌強調,為了因應營造業人力結構改變,營建署在兼顧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權益的前提下,在3/6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第35次會議,提出引進移工方案,並獲同意採「定額」及具工程實績業者始得申請,申請引進的移工工作範圍以營造業者承攬工程契約的工程範圍為限。
林右昌說,本次是「有條件」的開放,欲聘僱移工的綜合營造業及專業營造業,必須符合聘僱本國勞工總人數達10人以上、土木包工業達5人以上等條件;至於可申請移工人數的上限,將依業者為本國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人數的30%來計算。
至於每月受理的案件,於次月統一辦理審查及公告核配情形,另通過移工申請的雇主,須依規定繳交每人每月3500元的就業安定費。營建署提醒,雇主如有移工申請資格認定等相關疑問,可撥打諮詢專線(049)231-6035,相關申請規定、表單及Q&A等,可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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