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提醒,未滿15歲投保人壽保險和傷害保險,身故理賠有上限。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今天(4/4)是兒童節,在煩惱要送孩子什麼兒童節禮物時,金管會提醒家長,可適時檢視並補足家中寶貝的保險保障缺口,但也提醒為保護兒童安全,未滿15歲投保人壽保險和傷害保險,身故出險有理賠上限61.5萬元規定,投保傷害醫療保險、健康保險則不受限額規範。
現行可供小朋友投保的保險商品,在人壽保險和傷害保險(含旅行平安保險)方面,為保障兒童的生命安全,依《保險法》第107條及第135條規定,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被保險人滿15歲前身故時,保險公司僅能於限額(目前為61.5萬元)內提供喪葬費用保險金給付。
不過,金管會指出,若投保傷害醫療保險、健康保險並不受上述限額規範;針對小朋友因意外傷害或疾病造成住院或手術等醫療保障需求,家長可透過投保傷害醫療保險及健康保險等商品作為因應。
金管會表示,未滿15歲小朋友如累計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已達上述61.5萬元限額,而無法投保具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之傷害保險(含旅行平安保險)時,仍可透過投保以主約方式銷售之傷害失能保險、傷害醫療保險,亦可投保以主約方式銷售之傷害醫療保險再附加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以加強相關保險保障。
此外,伴隨小朋友成長及求學過程所需的養育或教育費用,家長亦可選擇透過投保具有生存給付之人壽保險或年金保險商品提供保障。
金管會提醒,市場上銷售之保險商品類型多元,家長投保前除小朋友的保障需求外,亦應評估自身之保費負擔能力,選擇最需要的保障項目投保,並於投保前審閱保險契約條款內容,瞭解保險商品保障內容與給付條件、除外責任、等待期間之約定,以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