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初審證交稅條例,當沖降稅再延3年有歧見,保留送協商。陳品佑攝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行政院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修法草案,台股當沖交易證交稅減半至千分之1.5再延至3年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不過,民眾黨團仍認為當沖降稅再延3年恐有違市場公平性,最終關鍵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認為,當沖降稅再延長是好事,但每次到期都要修法展延,不如大膽一點,主張當沖降稅常態化。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則表示,當沖降稅確實見到活絡市場的積極作用,有促進市場交易、資金流動之效果;但到底是延3年,還是要落日,金管會應提出具體評估標準。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則表示,政府用減稅維護當沖,違反證交稅課徵;相對於現在對房地產短期投資行為課以重稅,但證券投資行為卻輕稅,違反稅制中立性,鼓勵市場投機行為多於房地產。既然以前實施當沖降稅是鼓勵投資,如今施行時間也很長了,股市夠熱絡了,應慢慢逐漸回歸正常。
因此,民眾黨版本是當沖降稅再延3年可以勉強通過,但第4年、第5年的減稅幅度應遞減,讓市場逐漸回歸正常。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指出,目前股市成交日均量在4,500億元左右,若當沖降稅沒過,年底到期,請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要認真思考,股市日均成交量是否會回到過去的800多億或1,000億,影響層面很大很廣。因此他的提案是當沖降稅再延5年,若可以,久一點也不錯;真的不行,3年也從善如流,先過了下次再說。不過,3年後又適逢總統大選,讓政策平添變數。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與財政部長莊翠雲則有共識,考量到當沖降稅若沒延續,市場可能出現波動,會有不穩定因素,因此都支持原案讓當沖降稅再延3年;既符合納保法也符合活絡市場的政策目的。
最終財委會通過行政院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草案,不過,關鍵的第2條之2當沖降稅再延3年的提案保留送協商;第8條維持現行條文,附帶決議照案通過;第9條之1維持現行條文;第12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16條,因涉及第2條之2,保留送院會協商。
今天也通過附帶決議,請財政部、金管會,針對證交稅、期交稅、娛樂稅代徵獎金實際狀況及存續必要性提出檢討,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財政部表示,考量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證交稅稅率千分之1.5的措施,將在今年12月31日屆期,為維持證券市場交易動能,減低證券市場不確定性,延長施行期限3年至2027年12月31日止。
為提升市場成交量、流動性,市場動能,我國自2017年4月28日起實施當沖交易,證券交易稅減半課徵的優稅制度。之後分別在2018年4月28日至2021年底以「穩定交易動能、降低投資人臆測」為由,以及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底以「促進證券市場長遠發展」為由,先後延長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