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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新併」有貓膩!吳東亮被爆滲透新光金 北檢掌握關鍵錄音檔偵辦中

    2024-09-03 08:25 / 作者 林佳鋒
    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被爆料派出內鬼滲透新光金促成合併案。資料照,陳品佑攝
    新光金與台新金「新新併」傳出有內鬼,媒體爆料,台北地檢署接到檢舉,內容是新光金董事會早被台新金董座吳東亮滲透,才會接受台新金開出比中信金更差的條件合併,甚至有錄音鐵證曝光,吳東亮被錄到親口承認新光金的魏寶生等4席董事是他個人以大股東身份指派,亦即假合意合併,涉及背信等罪,更已違反「金金分離」原則,台北地檢署目前偵辦中。

    《鏡週刊》報導,吳東亮是「嘉浩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到台新金控擔任董事長,彭雪芬則是「嘉浩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到新勝公司擔任董事,新勝公司則獨資成立新柏公司,並共同持有新光金3.006%股票。

    新柏公司指派魏寶生、吳東明及洪士琪與林敦仁等4人至新光金擔任董事,也就是說,吳東亮與彭雪芬夫婦早已透過「嘉浩股份有限公司」,實質同時控制台新金及新光金,明顯違反「金金分離」原則。

    此外,去年8月舉行股東會時,吳東亮並非新勝公司董事卻出席,當時有股東詢問,新勝如何選派魏寶生等4名董事進台新金,這時,新勝的股東也是新柏公司董事長的吳東勝表示:「是也麻煩台新那邊幫忙大家來研究」不料話沒講完,吳東亮就出聲:「與台新無關啦,是我啦,是我個人啦,我是大股東的身分。」

    據知情人士表示,吳東亮雖然強調指派董事到新光金與台新金無關,但吳東亮是台新金的董事長,怎麼能說與台新金無關?另外新勝公司股東會上,吳東亮已直接承認,新光金的法人董事是他個人決定的,導致新光金的董事會欠缺獨立性,當合併利益發生衝突時,竟然通過讓台新金省錢,但新光金廣大股東權益受損的條件,主動讓利3成給台新金,不接受條件較好、體質較佳的中信金合併。

    週刊指出,新光金有小股東已成立自救會,也有股東提出刑事背信告訴,自救會認為,新光金並非真合意與台新金合併,而是少數股權利用委託書,且在違反政府「金金分離」的原則下,要讓新光金讓利與台新金合併,有賴金管會及台北地檢署查明真相以維護金融秩序與新光金股東權益。

    另外,市場盛傳,吳東亮再次複製透過委託書掌控新光金董事會的手法,大量收購委託說,預估將砸超過10億元取得足夠投票權,一旦合併成功,台新金恐獲利數百億元,有新光大股東質疑,這無疑又是少數股東以收購委託書方法,出賣多數股東利益來成就台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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