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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頻段超標逾期未處理!NCC對台灣大再祭罰金 罰緩總額達900萬+60萬怠金

    2024-08-14 14:29 / 作者 戴嘉芬
    NCC周三再度對台灣大哥大祭出重罰,罰款總額已達900萬元。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初核准「台台併」,附款要求台灣大哥大需在2024年6月底前,以自主繳回或轉讓、交換等方式,改正1GHz以下頻段超標10MHz頻譜的問題,但台灣大逾期未處理;NCC日前已開罰兩次,每次300萬元,今日(8/14)再度開罰300萬元,罰款總額達900萬元,若再加上兩筆共60萬元怠金,總額即達960萬元。

    NCC委員會今日審議台灣大哥大公眾電信網路不符其網路設置計畫屆期未改正討論案,委員會決議處以台幣300萬元,並通知該公司於裁處書送達之次日起3日內改正其網路設定,將900MHz頻段由10MHz×2改正為5MHz×2,以符網路設置計畫,後續倘該公司屆期仍未改正,將按次連續處罰。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委員會今日經過慎重討論,因台灣大不符網路設置計畫,再度開罰台灣大300萬元。據台灣大跟NCC表示,先前已改正1000多座基地台,現剩下400多台還未改正;但仍未完全改正網路設置計畫。

    至於台灣大與NCC行政訴訟還在進行中,目前已進入調解階段,雙方皆有意願進行和解。NCC繼續開罰台灣大,是否會對和解產生影響?對此,黃文哲則強調,行政訴訟進入調解階段,與台灣大有沒有改正網路設置計畫,這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NCC表示,台灣大哥大之網路設置計畫明定自113年6月30日起900MHz頻段將僅使用5MHz×2,該會已多次要求該公司應符合其網路設置計畫辦理,惟仍未改正其網路設定,分別於7月22日、8月2日故依電信管理法第75條第3項第3款規定,裁處台灣大哥大300萬元罰鍰,並同時通知應於裁處書送達之次日起3日內改正。

    NCC說明,自上次裁處後,以電波監測站監測及實地量測等方式查測台灣大哥大基地臺使用頻段,確認該公司仍有部分基地臺使用頻率未符其網路設置計畫,惟委員會仍審酌台灣大哥大辦理基地臺縮頻作業進度已大幅提升,顯有改正意願,經本日委員會議決議第三次裁處金額為300萬元,並限期自裁處書送達之次日起3日內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或廢止審驗合格證明。

    至於台灣大先前聲明表示,為回應主管機關要求,在不影響用戶權益的前提下,已於7月15日凌晨就局部已完成網路整併之基地台關閉900MHz 5MHz x2頻寬;並強調,因行政訴訟已進入調解階段,台灣大盼與主管機關達成妥適方案,以求用戶權益得以確保。

    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日前受訪時表示,「該罰就應該被罰,不該罰就不應該被罰,台灣是法治國家一切依法,台灣大絕對是遵法,法律有的權益我們也會主張。」

    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也強調,為顧及用戶權益,會先把網路整併工作完成。台灣大先前已提起行政訴訟,若對於政府部門的處置覺得不妥,也會透過管道去進行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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