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範圍停電絕對不等同「缺電」。陳品佑攝
台電總經理王耀庭日前在接受慰留的記者會上表示,今年3月,日本東京電力公司因為配電故障停電577次,同期台電發生477次。同樣都是多次停電,東電員工可以有尊嚴工作,台電同仁卻是膽怯。他大聲質問,這是什麼道理?
他撂下重話,「換掉一千個我,全世界誰在這裡(指台電總經理之位)都沒人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近10年事故停電次數已降7成王耀庭也比喻,事故停電就像是一輛開了5年、10年的車,偶爾都會有小故障,是機率問題,科學事情要用科學方式來解決。科學事實就是台電過去10年已將事故停電次數降低了7成。王耀庭也吐露心聲,4月18日陪同經濟部長王美花赴立院經委員會備詢,多位立委輪番上台指責,發生事故停電就是「缺電」,要求王美花為桃園多起停電事故道歉。他當時心想,事故停電不等於缺電,若要為此而道歉,天天要道歉好多次,這樣的質詢合理嗎?台電該受此屈辱嗎?因而萌生辭意。
即便這麼說了,但記者會當天,王耀庭依舊被媒體追問,雖然換掉總經理也不可能零事故停電,但車子也不會連三天拋錨(指桃園連三天大規模停電),跳電是事實,難道不用向受災戶道歉嗎?
王耀庭只好無奈地說,大家只看到「你家裡的那一輛車」拋錨,但對台電而言,台灣有1450萬用戶,猶如1450萬輛車天天在路上跑,這麼多輛車,總會有一兩輛在路上拋錨。至於道歉,王耀庭也只能語帶無奈表示,「當然,台電要道歉」,要為電力設備沒維護好而道歉,「但拜託不要讓我天天道歉好不好?台電3月配線事故停電477件,東電577件,難道東電社長也要跟我一樣道歉577次嗎?」
停電帶來民眾生活不便,地方民代父母官壓力不小。因為事故停電而讓台電道歉的,桃園市不是唯一,在野黨立委也非特例。去年11月22日,高雄左營就因為3天發生3次大停電,高雄市長陳其邁大怒,痛批台電非常不應該,一而再、再而三停電,高雄市民沒有辦法接受。他並撂下重話,請2位台電副總來市府說明。
台電聞訊,立即派出分管供電業務副總蕭勝任、配電業務副總陳銘樹南下說明。據當時台電調查,事故原因分別是地下高壓電纜故障,以及變電所設備因素導致電壓異常,影響高壓用戶,台電會加強派員檢修。
然而,事故引發的小範圍停電絕對不等同「缺電」。在台電工程師性格的工作氛圍中,這是兩件事,尤其搶快修復事故的一切努力都被抹煞,更是難以承受之重。
歷年停限電次數
根據統計,1990至2000年這段時間,因電力建設趕不上用電成長速度,台灣確實度過一段經常停電的日子;例如,1991年因備轉容量率嚴重不足,當年停電次數多達14次,1994年該狀況更多達16次。
隨著電力建設完善,發生大停電次數也明顯減少,只剩下豪雨以致高壓電塔倒塌、921大地震、中油天然氣船期協調出狀況、815大潭斷氣、513及517興達事故等重大事件。
至於因配線端事故發生的小範圍停電,採計標準是「停電逾1分鐘」,2023年已降至6133次,相比2012年一度多達2.1萬次,明顯減少。
近年停電事故件數
此外,
「大停電」及「事故停電」的成因並不相同,前者原因包括備轉容量率偏低的「缺電」、輸電高壓電塔事故、天然氣供應異常;後者原因就五花八門,包括颱風吹斷電桿、豪雨雷擊,住家花木傾倒在饋線,或著大家經常奚落的「小動物出沒」,但絕對不是「缺電」。
民眾對停電零容忍 放大檢視每次事故但用戶經常不明究理的將停電成因歸咎為「缺電」,種種理盲言論也讓台電公司十分氣餒。終讓經濟部發出「少數人滑著3C產品、使用便利電力,卻對台電酸言酸語,對每一場天災都在前線的台電人並不公平」的憤怒之語。
但憤怒歸憤怒,氣餒歸氣餒,
台電不得不接受的現實是,隨著生活品質提升、3C產品普及,大家對整體供電品質的要求只會越來越高。這也是為何台電事故停電發生次數已逐年減少,但民眾卻對停電的不滿度急遽升高的原因。此外,早年發生停電,大概只剩裝有乾電池的收音機可以對外接收消息,用戶也只能走出來和鄰居交頭接耳,再痴痴等待復電;如今停電,民眾可以一面滑手機上網通報災情,一面抱怨台電怎麼還不來電,再透過社群媒體的渲染,用戶對停電的忍耐度越來越低,民意代表或地方首長也只能將這股民怨推向台電。
如今已是資訊透明流通時代,用戶對任何的停電都是零容忍,每一次事故停電都會被放大檢視;台電代理董事長曾文生說,「台電不想要聲量,只想歲月靜好、負重前行」;但公共議題很難沒有聲量,勢必要第一時間說明、強化溝通負重前行,台電準備好了嗎?
(本系列報導每天刊出一篇,共四篇。)
吳馥馨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