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林文鵬。呂志明攝
去年8月間,長榮海運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處分長榮航空股票,總計金額高達新台幣130億元,由於這個處分案影響長榮海運股票的價格,有股東發現,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柯麗卿2人,在禁止交易期間,買賣長榮海運股票,不法所得高達21億元,今日委託律師前往台北地檢署對2人提起《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告訴。
股東委託的律師林文鵬表示,2023年8月14日、8月21日,長榮海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處分長榮航空股票,總計金額高達新台幣130億元,處分利益達到61億元,這個重大的資產處分案,是屬於重大影響長榮海運股票價格的消息。
這個重大資產處分案,在2023年6月19日,經過長榮海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通過,張國華、柯麗卿身為長榮海運的董事,在2023年6月19日就知悉這個重大資產處分案,2人卻在同年8月14日消息公開前,竟在同年6月30日,進行數量高達幾10萬張長榮海運股票交易的內線交易行為。
首先,張國華在2022年6月30日大量買進高達9萬8357張長榮海運股票,另外,張國華自稱擔任永久總裁、柯麗卿擔任總經理的巴拿馬長榮國際,在同一天賣出近17萬張長榮海運股票,而這些買方,也都與張國華有關。
2022年6月30日鉅額買賣長榮海運股票的行為,就是《證券交易法》上內線交易禁止的行為,且犯罪所得高達21億,是屬於《證券交易法》上7年以上的重罪,由於交易的數量、金額龐大,絕不是張國華、柯麗卿2人所能單獨完成,一定還有其他交易帳戶及共犯存在。
張國華、柯麗卿2人的社經地位雄厚,掌控國內海空資源,「我們希望北檢的鄭檢察長(鄭銘謙),在榮升部長履新之前,能夠儘速查辦此案,且針對這個案件涉及串證、逃亡的部分,能夠儘速加以強制處分,甚至向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