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外觀。 吳馥馨攝
財政部國庫署今(16)日表示,去年無人繼承遺產逾1.1億元,前年則高達近4.6億元,併計兩年的無人繼承遺產約5.7億元,將全數歸入國庫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
統計指出,112年度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計56件,總金額約新台幣1億1,706萬元。
過去5年來,無人繼承遺產解繳國庫最多的年度則在111年,共55件,金額高達4億5,831萬元。
國庫署說明,依據民法規定,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經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如: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代為處理,若有賸餘現金,由該遺產管理人辦理解繳國庫事宜。
國庫署表示,對各遺產管理人秉持其專業能力及服務精神,積極協調遺產事務並順利完成繳庫,表示肯定與感謝。為利遺產管理人辦理前述繳庫事宜,國庫署已在網站上登載相關作業說明,供查詢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