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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上校簽投共承諾書遭判7年半 法院怕他逃亡延押2個月

    2023-06-22 16:51 / 作者 政治中心
    上校向德恩(右)簽下中共投降承諾書並愉快合影。讀者提供
    陸軍步訓部上校主任向德恩遭金門駐地記者邵維強吸收,邵洗腦他「投共」,讓他共領取56萬元的內應費,並穿上軍服宣誓效忠,一審被依《貪汙治罪條例》等判刑7年6月,高雄高分院審酌後認定有逃亡可能,裁定自7月6日起延押2個月。

    調查指出,向德恩曾任金防部金門守備大隊長、裝甲第564旅副旅長、八軍團作戰處副處長等,而49歲的邵維強是退役軍官,被中國情治單位吸收,邵長期擔任金門的電視台駐地記者。邵維強趁向德恩婚變藉機拉攏,並慢慢洗腦他認同大中國主義。向德恩為了表示忠誠,笑著簽下投降承諾書並愉快合影,還從中國情治單位領走共計56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今年2月以向德恩「敗壞軍人武德,殘害軍譽」,依《貪污治罪條例》判他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向德恩上訴二審,但7月5日羈押期將屆滿,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裁定延押。

    裁定書認定,向德恩一審被判處7年6月徒刑,罪嫌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現正審理中。基於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之人性,有畏罪逃亡之可能,且被告是高階軍官,卻涉嫌收賄而簽署誓約書,更有潛逃投共,以規避重罪刑罰的可能,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

    高雄高分院指出,為保審判程序或刑罰之執行,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又衡量繼續羈押對於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程度、行危害嚴重性,及確保國家司法權有效行使等重大公益,繼續羈押亦合於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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