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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星之子「逃兵遭通緝」 判決出爐

    2024-12-11 16:18 / 作者 即時中心
    照片是陸軍步兵302旅受訓的役男在2024.3.18實施實彈射擊。資料照
    女星鮑正芳的張姓兒子在2019年以觀光名義出境赴大陸地區工作後一直滯留不歸,期間,區公所多次催告,且通知鮑正芳需要簽收徵集令,不過,鮑正芳以「兒子不在國內,無法簽收」拒絕。士林地檢署以《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

    鮑正芳的兒子張男1995年出生,2019年3月30日以觀光名義出境,之後滯留大陸地區未歸。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曾經多次催告張男應於1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並通知鮑正芳需要簽收徵集令,孰料,鮑正芳以「兒子不在國內且無人可簽收」理由拒絕。

    區公所又在隔年1月間撥打電話通知鮑正芳,不過,鮑正芳指出未接獲任何通知。張男直至同年1月20日止未遵期至指定處所報到,新北市政府最後移送偵辦。

    法院審理期間,張男稱自己返國就是要處理兵役問題,並非逃兵。法官認為張男以觀光名義到大陸工作且不歸,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損及潛在國防動員兵力,考量其無前科,且已完成徵兵報到,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

    資深女星鮑正芳。取自當事人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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