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討論中國對台貿易壁壘調查與中止ECFA12項產品關稅減讓的行為,認為是經濟脅迫。行政院提供
中國商務部日前宣布台灣對中國構成貿易壁壘,並於今(12/21)日宣布自明(2024)年元旦起中止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中12項產品關稅減讓。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轉述行政院長陳建仁於院會中表示,一系列行為,顯見政治目的大於經濟目的,實屬經濟脅迫。
林子倫轉述,中國在貿易壁壘調查過程中,不僅缺乏公開透明,更跳過我國,其結論扭曲事實,片面斷定我方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及ECFA等規範。我方已展現最大誠意,多次呼籲在WTO架構下雙方可隨時協商。
林子倫強調,中方仍恣意而為,又中方在調查報告時間上有刻意安排,顯見政治目的大於經濟目的,實屬經濟脅迫。
林子倫表示,本案後續可能發生之風險及損害,政府均已做好完善管理及控制,請各部會持續協助業者分散市場風險,勿過度依賴單一市場,並呼籲業者及民眾勿聽信不實傳言。經貿辦報告,中國片面對我中止部分石化產品關稅減讓,目前對台灣的衝擊應在風險可管理,損害可控制的範圍。
經貿辦表示,中國首先是調查過程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開、不透明,並不符合國際規範。例如申請書、評論意見、答卷者身分及非機密數據摘要報告均未公開或限制外國人取得,且在調查過程中刻意跳過我方政府,顯現其政治目的大於經濟目的。
其次是內容與事實不符,例如中方指出調查期間我方不斷增加貿易限制品項,但事實上,項數變動係因海關進口稅則的技術性調整,實際禁止範圍根本沒有異動;再者,中方亦曲解貿易政策檢討機制,刻意混淆視聽,企圖塑造我方不願處理爭議之形象。
第三是中國片面認定我未履行WTO及ECFA義務,不符WTO規範,但事實上,WTO已有爭端解決規定,會員就其他會員恐有違反義務時,不得自行認定,應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處理。兩岸2002年同時入會已21年,中方從未透過WTO爭端解決機制與我協商解決,在ECFA架構下中國以政治理由片面停止與我諮商減少貿易障礙,責任不在我方。
最後,中國的影響評估方式不透明、數據刻意誇大,僅以受調業者片面推估的潛在出口損害,即認定為受損範圍,無具體根據的評估方式令人難以信服。此外,中國對我貿易逆差係因我限制產品造成,但此與事實不符。
經貿辦指出,從雙方統計上可得知此為國際分工結果,我國對中國主要出口邏輯晶片、資通訊產品、電子零組件等中間財,在中國加工或組裝為成品輸往全球,造成逆差的原因,與此次所稱受限制產品無關。
經貿辦指出,中國報告四大不合理,從調查過程、內容、結論等,以及今日對部分石化產品中止關稅減讓之宣布,均不符國際規範。行政院呼籲,台灣與中國同屬WTO會員國,若有相關貿易問題,可以直接依WTO機制與相關規範處理。只要中國有誠意,台灣與中國隨時可依WTO機制啟動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