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議員郭麗華涉及郭台銘連署案遭檢方起訴。翻攝郭麗華臉書
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在進行連署參選2024年總統期間,民進黨籍前桃園市議員郭麗華透過劉姓女助理等人,以每份300元收購連署書,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郭女等7人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依法提起公訴,由於郭麗華否認犯罪,檢察官就其涉犯的部分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今年10月間,郭麗華指示服務處的劉姓女助理,以每份300元對外收購連署書,劉女6度向郭麗華取得325份空白連署書後,再找了陳姓女樁腳等5人,向民眾索取身分證影本並簽立連署書。郭麗華則提供8萬4000元給劉女,同時給付1萬200元做為報酬。
桃園地檢署偵查期間,劉姓女助理坦承犯行,但郭麗華則否認犯罪,辯稱,因為當初郭姓宗親會說要求挺郭,因身為民進黨員不便出面,才代為宗親會聯絡劉姓女助理協助連署事實,她只是代為聯絡轉交連署書,並無委託劉女幫忙連署。
檢察官從相關的事證,及郭麗華與劉女間的LINE對話紀錄,不採信郭麗華的辯解,以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將郭女、劉女等7人提起公訴。
檢察官並請法官審酌郭麗華為全案主謀,竟推諉卸責給女助理,不見悔悟,且犯後態度惡劣,曾身為民意代表當知選舉公正的重要性,卻仍為此犯行、戕害民主,建請從重量刑;至姓女助理等人均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建請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