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老家(紅框處)被爆料是蓋在礦業用地上,是違建。翻攝畫面
近日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萬里老宅成選舉攻防焦點,時事評論員李正皓今(12/20)在臉書發文指出,賴清德的萬里老家完全具有申請成合法房屋的資格,法源依據是民國90年公告的《臺北縣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直言這正是「新北市政府不敢說的事」。
李正皓指出,根據《臺北縣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第2條第2項所稱,若能證明該房屋在民國70年2月15日北部區域計畫實施之前就存在,且無擅自新建、修建、改建或就地整建行為之情形之舊有建築物,就能申請為合法房屋。
李正皓說,根據民國49年的報紙內容,可知道賴清德老家至少在民國49年前就存在,且該老宅翻修時間為民國92年,所以回到民國90年該法案頒布的時間點,當時賴清德萬里老家完全具有申請為合法房屋的資格。
至於包含賴清德老家在內的九成萬里礦坑宅,當年為何幾乎沒有人向台北縣政府申請變更為合法房屋?李正皓指出,當時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在接受立委備詢時,針對此類礦坑宅未能即時變更為合法房屋的原因就作出以下解釋:「當時民眾未能即時獲取礦業計畫廢止資訊,加上法律諮詢服務尚未普及,政府部門亦未能主動通知及協助民眾辦理合法化作業,讓此問題衍生至今,與違建的概念完全相反。」
李正皓批評,萬里一棟新北市政府認定不用拆、而且可以申請合法的老房子,藍、白兩黨可以打成十惡不赦,「然後馬文君的城堡、廖先翔的莊園、張智倫的空中高爾夫球場、柯文哲的新竹違法停車塲,藍、白依舊視而不見,真的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