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副總統參選人吳欣盈恐有財產申報不實的狀況。陳品佑攝
中選會昨(12/5)日公布正副總統參選人財產申報,其中民眾黨副總統參選人吳欣盈的申報表中並沒有揭露比利時籍的丈夫雷諾(Renaud van der Elst)的財產。對此,中選會表示,申報人填載內容若有誤者得申請更正,但原申報表則不得抽換,中選會也定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吳欣盈是否涉及申報不實?負責審核的中選會與《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一度各執一詞,中選會今(12/6)日回應,依規定,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的申報機關為各級選舉委員會,至法律主管機關則為法務部要無疑問,並沒有見解不一狀況。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等規定,選務機關在受理正副總統候選人財產申報之作業程序上,就正副總統候選人填載的財產申報內容予以公告。
中選會表示,另依規定,申報人填載內容若有誤者可以申請更正,但原申報表則不得抽換,中選會也定會依相關規定辦理。對此,吳欣盈競選辦公室表示,因為登記時間倉促,財產申報短時間內沒有辦法處理的部分,已找律師團隊跟中選會聯繫。
中選會也說明,個案的查核指陳情或檢舉人以書面或言詞敘明申報人之姓名,且指明其申報不實或涉有貪瀆的狀況,申報人生活與消費顯超過其薪資收入,其他事證足認申報人有申報不實或貪瀆的嫌疑。
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8條規定,受理申報單位進行查核時,可以依法向有關單位、團體或個人查詢外,應該給予申報人陳述意見的機會;受理申報單位的上級政風單位時複核時也一樣。對此,中選會表示,將依法律及法規命令所定辦理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