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27日受訪時說,如果他當副手有人願付2億美金。資料照,陳品佑攝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周一(11/27)受訪時自爆只要願意當副手,「有人」開價2億美金給他,引發政界議論。針對這款「搓圓仔湯」行為,民眾黨黨員、知名團購主「486先生」陳延昶今天中午在律師黃帝穎的陪同下,赴台北地檢署具狀告發「2億美金喊價者」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陳在臉書上說明,自己是民眾黨最後的良心,呼籲藍白都必須要講清楚,柯文哲與侯友宜都有義務舉發犯罪,配合檢調查賄。
陳延昶今(11/29)在臉書發文指出,柯文哲日前說有人要給他2億元當副手已經觸法了,從黃帝穎的分析來看,他了解到「喊價就構成犯罪」。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4條,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百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
陳延昶認為,既然柯競辦發言人陳智菡更具體指出2億元換副手的消息是從國民黨方面傳,那麼他認為柯、侯2人都有義務舉發犯罪並配合檢調查賄。
陳延昶表示,身為民眾黨資深終身黨員,也是民眾黨最後的良心,他必須提醒黨主席柯文哲供出犯罪者,畢竟打擊犯罪、人人有責,若不敢揭發,到底在心虛什麼?
而律師黃帝穎中午也在臉書上發文證實陪同陳延昶到北檢具狀告發,強調喊價者涉犯《搓湯圓條款》最重處10年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