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統賴清德將宣布與駐美代表蕭美琴共同參選正副總統。截自賴清德臉書
媒體報導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將宣布與駐美代表蕭美琴搭檔參選,外界質疑駐美大使參選是否受法律規範。外交部回應,經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均未限制公務人員帶職參選。
外交部指出,經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均未限制公務人員帶職參選;駐外人員參選需否請假,則是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1條「公務人員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者,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應依規定請事假或休假」來辦理。
外交部表示,駐外機構常任代表的辭職應由外交部依相關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而特任代表的請辭則由外交部報請行政院轉陳總統准予退職;其接任人選亦由外交部依相關規定報請行政院辦理核派。蕭美琴是特任代表,若她請辭的話,將由總統蔡英文准予退職後,核派新任人選。
外交部也提到,駐外人員到任時間除因公奉示指定提前到任外,依《公務員服務法》第9條規定應於收受人事派令後3個月內就(到)職,但有其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得請求延長之,並於該事由終止後1個月內就(到)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