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彰濱光電場。台電提供
綠色和平今(9)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經濟部與台電近期共推「小額綠電」,中小企業參與不熱絡,首批競標釋出1,000萬度最終更無法全數賣出,反映經濟部的政策沒法回應中小企業的綠電所需。綠色和平認為,政府試圖以「小額綠電」競標來滿足企業綠電需求,是治標不治本,輔導企業自發自用才是最佳解方。
綠色和平也說,自2020年底發起「RE10X10企業綠電倡議」,企業先於2025年達成綠電使用10%,之後循序漸近達成RE100目標。截至今年11月已超過100家企業積極響應,涵蓋中小企業、用電大戶和上市櫃公司承諾在2025年達成10%綠電使用,足證台灣企業對綠電需求仍然有增無減,同時代表中小企業仍面臨綠電供應不足、價格水漲船高、企業難以轉用綠電的挑戰,綠色和平要求經濟部盡快提出新政,輔導企業綠電自發自用。
為滿足中小企業綠電需求,經濟部與台電近期共推「小額綠電」,首批競標釋出1,000萬度,最終僅47家企業得標,投標金額落在每度4.9元至5.5元之間,若比對能源署公告2023年下半年地面光電躉購費率,以每度收購價3.868元,這次中小企業競標到的價格不斐。
經濟部長王美花也公開表示,本次投標者中小企業僅占二成,大部分還是由大企業取得。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方君維指出,雖然經濟部的「台電小額綠電方案」立意良善,但施力方向也不盡正確,受制於數量有限和價高者得的框架當中,無法降低綠電成本,難以真正協助中小企業獲得綠電。
方君維建議,政府應當透過補助、獎勵、媒合等方式,協助企業成為綠電的產銷者,幫助企業發展「自發自用」的低成本綠電模式,而非單純透過購買、競價制度,這樣才能夠從根本上解決臺灣綠電短缺的困境。
方君維並以美國聯邦光電稅抵免(Solar tax credit)的作法為例,建議政府透過財政補助措施,鼓勵企業持有或投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自主生產綠電,並根據投資金額或發電量等比例提供稅收減免,進一步增加企業的經濟誘因。
綠色和平呼籲,企業面對目前台灣綠電困境,應積極參與綠電自發自用和再生能源直接投資,而不是被動地等待政府釋出有限綠電,然後單純參與競價。
綠色和平也以RE10X10倡議企業東豐纖維為例,早在2016年,主動選擇環境價值高的綠電自發自用方式,在自有工廠安裝太陽光電設備,幫助因應歐盟碳邊境稅(CBAM)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