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發布民調公布截止日。中選會提供
2024總統大選倒數,中選會提醒,2024年1月3日零時起,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若是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違法還會加重處罰。
中選會今天(11/2)發布新聞稿,提醒國人記得停、看、聽,以免觸法;因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之意見表達,予以彙計並公開,即屬總統選罷法、公職選罷法所指之「民意調查」資料,於發布或報導時,都應該依兩選罷法規定載明應載事項,且於投票日前10日至投票時間截止前,則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中選會也特別說明,這是過往以來選舉之既有規定,而非網傳新規定。同時,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違反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最後,中選會也提醒,自113年1月3日零時起,則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還會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