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立委陳椒華11/2召開「環保署之狼離職逃脫 規避性騷案調查」記者會。翻攝自陳椒華臉書直播
時力立委陳椒華7月舉發環保署(後改制為環境部)部前督察總隊長李健育為性騷、性侵嫌疑人,時任署長張子敬也知情,她今天(11/2)召開記者會譴責當事人於10月以離職規避調查,質疑環境部失職,呼籲慎防性騷調查處理漏洞。對此,環境部人事處副處長林延增回應,當事人提出辭呈後到期滿前無法完成所有調查的法定程序,依法視為同意辭職,調查結果將於近期對外說明。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參議蕭鈺芳則說明,性騷案調查對於已辭職加害人是有拘束力的。
陳椒華今天召開「環保署之狼離職逃脫 規避性騷案調查」記者會表示,她於今年7月揭露環保署之狼案,至少有10多名女性受害,李健育於7月26日遭調離主管職,環保署啟動行政調查已超過3個月,至今仍尚未收到進度,而李已於10月自環境部離職。
陳椒華指控,嫌疑人離職是為規避性騷調查,並指環境部失職。對此,環境部人事處副處長林延增回應,依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2條之1規定,「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30日內為准駁之決定。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並以期滿之次日為生效日。」
林延增說明,8月已發文請全國可能涉及的人提出事證,不過由於牽涉廣大,環境部考量此事影響外界對於毋枉毋縱觀感,所以處理此案一直在等調查結果再作定奪,由於當事人提出辭呈後到期滿前無法完成所有調查的法定程序,但辭呈時效已到,視同同意辭職。
他也強調,陳椒華舉發的案件,環境部都有逐一查核,近期內會依調查進度適時對外說明結果;但針對性侵指控,由於調查進行中,無法透露此事是否為真。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參議蕭鈺芳則指出,性騷案調查對於已辭職加害人是有拘束力的,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和公務人員相關法規,還有勞動部、銓敘部及其他相關機關權責,現行《公務員懲戒法》就有可以移送退休人員的規定,有懲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