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受訪。資料照。陳品佑攝
藍白合昨政黨協商達成4點共識,其中之一是總統應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今(10/31)受訪表示,這部分憲法和法律都有明文規定,若立法院有邀請,「當然我一定會應邀到立法院」。
賴清德今天出席「星空聯盟飛行員協會會議」致詞,會後接受媒體聯訪。
被問及,藍白合共識之一,提出總統應赴立院國情報告?賴清德回應,基本上《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有明定,立法院在集會期間,「得」邀請總統做國情咨文,這表示發動的機關是立法院,所以如果立院有邀請他一定會應立法院之邀到立法院。
賴清德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也規定,如果立委有希望做進一步了解,總統也得就立委希望了解的部分做進一步說明,憲法與法律有規定的部分,這些憲法或是法律規定部分,任何一個總統都要依照法令進行。
他提到,之前總統之所以沒有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咨文,是因為立院朝野協商沒有獲得一致的共識,也從來沒有由立法院發出對總統的邀請,所以沒有辦法成行。總統到立院進行國情咨文並聽取立委的意見,這件事憲法跟法律都有明定,這部分沒有問題。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明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但並未規定比照官員備詢採一問一答,因此過去20年來,朝野所提的總統國情報告提案,皆被執政的藍綠兩黨封殺。從前總統陳水扁、馬英九及總統蔡英文至今,國家元首從未踏入國會進行國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