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應從「移地投票」開始一步步完善投票制度。翻攝自邱顯智臉書
2024年總統大選在即,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受刑人可投票,處以假處分,遭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以現行《選罷法》回應沒有法源依據,提出抗告。對此,有律師背景的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認為,既然沒有法源依據就得改變,時力一向主張國民可以在戶籍地以外的投票所投票,從「移轉投票」開始一步步建立完整的不在籍投票制度,請中選會不要再卸責擺爛。
邱顯智表示,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裁定,要求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在台北監獄內設投票所,讓受刑人可以行使法律保障的投票權,但李進勇用一貫擺爛的態度說沒有法源依據,將提抗告。
邱顯智說,雖然李進勇表示站在選務機關立場,並沒有少了受刑人的選票,只是受刑人因事實上的限制無法到戶籍地投票,這說法不僅受刑人,任何台灣人都有可能在投票日當天因為某個因素無法回到戶籍地,進而失去投票權利。
對此,他認為立院早該推動《選罷法》修法,時代力量一直主張從讓國民可以在戶籍地以外的投票所投票,也就是「移轉投票」先行,一步一步建立完整的不在籍投票制度,「在我們多次質詢、提案,長期的爭取下,行政院已經將公投的移轉投票草案送進立院,但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的修法,仍然沒有進展。」
在這次受刑人投票事件中,他可以看出法院已經看不下去中選會的擺爛態度,畢竟歐洲各國都會都已經在監所設立投票所,好讓受刑人不管在哪受刑都能投票,而本案的受刑人甚至都已經入籍監獄,身份單純,卻還不能在監投票,嚴重影響台灣的民主法治及基本權保障。
邱顯智指出,所有成熟民主國家都做得到的事,台灣哪有道理做不到,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請中選會不要再卸責,做好該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