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積極投入全民防衛,從2023年台北航太暨國防工業展中,民眾大排長龍體驗軍備局新研製XT-112戰鬥步槍就能得到印證。郭宏章攝
在俄烏戰爭爆發後,烏克蘭憑藉全民國防力量,成功抵抗俄羅斯全面入侵的企圖,並結合盟邦友支援,伺機反攻。但在台灣,進行全民國防訓練常用到的BB槍(玩具槍),卻面臨尷尬處境,因為警政署為了加強查禁改造槍枝,正研擬再修法管制「非致命性武器」,擬將玩具槍列入更嚴格的管理,台灣玩具槍業者團體批評,這與推動全民國防方向是背道而馳,而且是對於願意投身全民國防訓練的民眾來說,更是釋出相反訊號,甚至是潑冷水。
從今年年初,台灣生存遊戲與射擊運動圈內就傳出,警方已經緊鑼密鼓,暨3年前修法重手查禁「操作槍」之後,今年再度準備推動「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再度修法,目的為了加強查禁改造槍枝,尤其是從操作槍與遊戲槍(即「玩具槍」或稱「BB槍」)零件改造為具殺傷力的「槍枝」。
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方仰寧2023.10.05在行政院會記者會,報告本次「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重點。行政院提供
再加上今年4月20日,新北市土城某當鋪遭少年以衝鋒槍掃射42槍事件後,也成為警方推動修法的一大理由。
因為該案嫌犯使用的槍枝,在第一時間被警方指為台灣「某玩具槍業者產品改造」,引起業者反彈,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發出聲明澄清,所屬會員(該公司)從未生產過得以裝填9公厘手槍彈匣之衝鋒槍款式產品,協會並強調,「該公司商品於機械結構特徵上與今日查扣的涉案槍枝顯著有別。本件涉案槍枝經本會多名理監事鑑判,均一致認為與美國Black rose firearms公司F-1 SKELETON『PCC』 POLISHED GOLD 9MM PISTOL產品有高度相似。」後來證明,該PCC類型衝鋒槍為台灣本地不法之徒自行模仿美國真槍改造而成,但台灣合法玩具槍業者又遭污名化。
涉及2023.4.20新北市土城區當鋪遭少年掃射的衝鋒槍,玩具槍協會澄清並非台灣生產玩具槍改造,但與美國槍廠生產競賽用9厘米PCC衝鋒槍極為相似。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
由於明年一月總統大選與立委改選同時舉行,治安又成為執政重點項目,行政院長陳建仁上週四(10/05)的行政院會中,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裁示,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也說明,這次的修正,增訂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材質規範及殺傷力標準,以及於公共場所開槍射擊的特別處罰規定,強化槍砲彈藥管制措施,以強化維護社會治安之必要。如此看來,這次修法,已經勢不可擋。
警政署警政委員方仰寧在10/05當天行政院會記者會中表示,本次修正要點包括:加強「非制式槍砲」的溯源管理,避免模擬槍或遊戲用槍的零件,經過改造後用來組裝槍砲,因此增訂槍砲和彈藥的主要組成零件材質及殺傷力認定基準,並提升「模擬槍」管制位階,修正以刑罰論處。
不過,這次內政部警政署主導推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再度修正,離上次修正部分條文也才3年多,而且對於令部分「遊戲槍」(玩具槍、又稱BB槍)業者、民間防衛戰術訓練單位與生存遊戲玩家們擔憂,又是要拿玩具槍(BB槍)來當墊背。也有熱衷投入全民國防、以BB槍來練習基本戰鬥技能的民眾表示不解,為何國家一方面呼籲大家要效法烏克蘭人民守土衛國、自發性投入全民防衛作戰訓練,但另一方面政府卻又要更嚴格管制合法的玩具槍(遊戲槍)?這不是背道而馳嗎?
由於國內法規無法取得真槍進行槍枝訓練,目前有數個戰術訓練團體在國內採用BB槍進行國土防衛作戰初步與進階的戰術訓練。摘自天擎訓練顧問社臉書
在看到行政院公布的院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草案條文後,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理事長龔詩哲,先是有一點鬆了一口氣,因為先前傳出條文版本,是要把 「不具殺傷力的槍枝,若要進口,必須經過警政署的核可…」等可能重創玩具槍產業的文字內容列入法條,但在經過民間業者與民間專家代表們積極爭取、多次來回與警政署溝通後,送行政院核定的修法版本才拿掉了「不具殺傷力槍枝」這部分。
龔詩哲說:「沒有殺傷力的東西,怎麼能夠叫它『槍枝』呢?這樣的草案前後文是矛盾的,經過幾度攻防之後,警政署把這條文文字內容拿掉了,這部分算是比較滿意的。」
另外,這次修法,其中一項重點是鎖定在「公開射擊」一詞,可能也會被警方擴大解釋、適用在以BB槍進行戰術訓練或是生存遊戲場地的活動上,讓訓練團體與生存遊戲玩家更加擔憂觸法。
警政署於2020年6月完成「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後,禁止販售「操作槍」,並且宣導合法玩具槍、改造槍枝與操作槍的不同。警政署
畢竟「生存遊戲」或甚至「野戰訓練」,要使用以BB槍發射沒有殺傷力的小塑膠球(直徑6mm的BB彈)對戰,才能模擬戰術射擊對抗動作,達到訓練目的,儘管這沒有真正的殺傷力,但這種「公開射擊BB彈」的行為,只要有旁人看不順眼報警,就很容易遭到新法條入罪。
其實還沒等到再度修法,先前本來積極爭取要使用軍警靶場進行射擊訓練的民防團體,在這兩年來與軍方及警方甚至內政部等單位溝通後,發現「此路不通」。加上使用BB槍來公開訓練,仍有些人會「恐槍」,會報警來查處,造成活動主辦單位困擾。因此,目前台灣大部分倡導民防的單位,包括黑熊學院等團體,都選擇不教授槍枝使用訓練,而以培訓防災避難與求生技術為主,只剩少數幾個強調戰術的訓練單位,仍使用BB槍進行訓練。
台灣知名玩具槍廠「怪怪」負責人廖英熙(中),曾因產品被警方以不同檢測方法初判具殺傷力遭起訴,二審才獲判無罪確定。郭宏章攝
另一方面,強調以材質來界定是不是「真槍」,也會有更多爭議,一方面是喜愛玩具槍的民眾,都會希望玩具槍外觀愈像真槍愈好,才有收集的價值,尤其在台灣,一般民眾根本不可能擁有真槍,只有購買玩具槍來過一點癮,未來可能就因為用與真槍相同的鋼鐵製的玩具槍就被列為違法對象,這似乎不符合比例原則,警方在查緝真正具有殺傷力的非法槍枝時,不只倒霉的會是玩具槍,警方自己也會陷入兩難,也可能被引導錯誤方向。
對於判定「玩具槍」零件是否被改造為有殺傷力的槍枝,台灣警方似乎有著對「材質」的迷思。龔詩哲說明,由於目前材料科技的進步,3D列印都不只用塑膠材質列印,3D列印也能用金屬材質列印出槍枝零件,因此新修法條強調要以「材質」、「硬度」來裁定是否為「槍枝」,這觀念已經過時。
龔詩哲也舉例,日前在屏東發生一起槍擊案中,歹徒連開十多槍,子彈穿透進口車引擎蓋「削鐵如泥」,因為這歹徒持有的是比利時FN Herstal廠出品的FN Five-seveN(57)5.7mm口徑手槍,雖然是手槍,但由於使用北約5.7x28mm的制式子彈,其子彈速度比9mm手槍彈更高、動能更大,能穿透Level IIIA級防彈背心。
龔詩哲進一步分析,由於FN Five-seveN手槍的槍身全部外表材質為塑膠,以及槍口特徵,很容易被誤以為是BB槍(玩具槍),但它就是一把殺傷力強大的制式手槍。龔詩哲強調,FN Five-seveN外表就是塑膠,硬度就比鋼還要軟,因此警方要用硬度跟材質來判定其是否為真正有殺傷力的槍枝,反而無法正確判定,因此,若還著墨在硬度,那是19 世紀的觀念了,「結構」才是重點。
由於先前有多起烏龍案件,檢警將BB槍業者起訴,這次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不到4年內又再度推動修法,且衝著針對遊戲槍零件而來,是否會擔心BB槍被污名化?
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理事長龔詩哲,日前於台北航太暨國防工業展中手持玩具槍與輕型戰術車合影,協會高度關切警方推動修法加強管制玩具槍,也可能影響全民防衛的推動。郭宏章攝
龔詩哲表示,多次開會溝通確實了解到,政府想要處理的還是「操作槍」、「改造槍」的部分,但是還是會擔心,有些長官會不會搞不清楚,後面修訂時,立法院修法後將會授權主管機關編定「主要組成零件表」,若只以材質上來判斷是否為有殺傷力的「槍枝」,恐怕會造成玩具槍產業很大困擾。
龔詩哲強調,事實上目前非法製造或是非法進口的槍枝零件「化整為零」才是警方查禁時最大困擾。但龔詩哲指出,化整為零的不是玩具槍,而是屬於土造槍枝。龔詩哲也說:「的確,現在像JP915操作槍這一類的東西已經愈來愈少了。」。龔詩哲也擔憂第一線員警無法辨識,或者在查緝真正的槍枝(制式或改造)不易時,很容易把材質比較好的「玩具槍」(BB槍)抓來充數、湊業績。
龔詩哲更擔憂,這樣一來,即使玩具槍BB槍玩家後來獲得不起訴處分,也會造成玩具槍玩家無辜遭到污名,甚至留下案底;在人人自危的情況下,「恐槍」風潮因修法而更強大之後,玩具槍業者的生計也會遭到重大衝擊。
龔詩哲表示,槍械「主要組成零件表」以及玩具槍的材質如何認定,還要進一步與警政署與專家學者等等代表們討論、持續溝通。
龔詩哲說明,BB槍的外管,雖然多數是金屬(鋼鐵)很像真槍,但是內部構造已有有剖溝,已經無法承受真正的子彈膛壓,合法的玩具BB槍只能夠用高壓瓦斯吹氣推動塑膠BB彈,在合於規範的情況下,包括能量必須在每平方公分20焦耳(20J/cm2)以下,合法玩具槍是不可能發射真正的火藥與子彈,因此政府修法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把合法業者跟玩家都當成嫌疑犯。
另一位不具名的業者也表達同樣的擔憂:「我的憂慮是在模擬槍的主要組成零件納管之後對於一般BB槍的影響,因為依照警政署習性,有很大機會,會濫殺無辜。」
龔詩哲也說,主要組成零件表,離不開母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還有很大討論空間,但定調之後,衝擊會很大,「尤其新技術的3D列印要怎麼禁止?永遠禁止不完,科技的進步必須要考慮進去,不可能每年都要修法,來追上新技術發展。」
另一方面,龔詩哲認為,對於違反法令的罰則,其比例原則值得商榷,若違法業者就要處700萬元以下罰金,「簡直比殺人還要重」,但罰則這麼重,槍枝還是依然氾濫。因此,不符合比例原則的罰則,根本無法嚇阻犯罪者。主管機關應該要思考,這次修法草案條文中,訂定殺傷力標準時,並沒放進去法條裡面,而是授權主管機關另以行政命令去頒布,後患無窮。
比利時FN Herstal廠出品的FN Five-seveN(57)為5.7mm口徑手槍,但由於其槍身外表材質為塑鋼,以及槍口特徵,很容易被誤以為是BB槍(玩具槍)。FN America, LLC
龔詩哲說明,目前法院的判例大多是以每平方公分20焦耳(20J/cm2)為能量的標準,這是長久以來的規範,而先前「怪怪案」、「偉鋼案」兩家業者被起訴,有時候是因為溫度變化影響才造成製造的玩具槍其能量有超標的現象,但不應該都用同樣重的罰則,而是應該思考比照行車超速的罰則。
龔詩哲建議,「能不能超速多少、罰多少,比較符合比例原則,是否可以朝這方向思考?」輕微以罰鍰,重大違規才落入刑法的懲罰部分,
對於各方不同意見,以及可能會有槍枝認定上的爭議,行政院版的修正條文草案中新增第五條之三,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槍砲彈藥審認爭議,得遴聘(派)相關機關(構)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槍砲彈藥審認爭議諮詢小組」;其組織及運作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事實上,內政部警政署目前就有相關槍彈審議單位--「槍砲彈藥審議會」,但由於審議會中的成員大部分是官員身份,以及警察大學的教授等,而且民間代表只有一位玩具槍業者、一位民間「台灣實用射擊協會」(TPSA)代表與另一位民間合法槍枝零件業者代表,被質疑整個諮詢單位的立場可能太過偏向官方。
警方日前在嘉義查獲以3D列印步槍槍身的違法案件,由於3D列印已經從塑膠發展到可以使用金屬材質「列印」出槍枝零件,修法恐跟不上科技發展腳步。翻攝刑事局照片
身為現任「槍砲彈藥審議會」民間委員之一的龔詩哲表示,「目前只能說有比沒有好。」因為,現在由21人組成的內政部「槍砲彈藥審議會」,真正遇到爭議案件時,民間玩具槍業者也只有他自己一票,就算加上另外兩位民間代表,也只有3票,絕對不敵另外18位具官方色彩的代表們。
因此,也有另一位業者提出疑慮,把殺傷力的認定標準由司法院的函釋轉到槍砲的母法裡,業者認為「警政署也是打算用行政命令來先認定殺傷力的標準,這個也很可怕,因為警政署常常不理你業者,就硬幹啊!」
龔詩哲認為,未來「槍砲彈藥審認爭議諮詢小組」其組成方式也可以討論,總比沒有好,但必須更健全化、更專業化,才能夠真正公平客觀的提供主管機關正確地判定「物件」是否為具有殺傷力的槍枝,或者只是純粹的玩具槍,才能讓業者與玩家們安心,維護台灣這個「玩具槍大國」的美譽,並且讓玩具槍能合法的運用在全民防衛的訓練上,幫助台灣民間厚植整體防衛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