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法通過。行政院提供
經濟部水利署今(10/5)於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院會通過經濟部擬具的「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本次修正是因109年10月1日起,農田水利會改制為行政機關,農業部並於本年8月1日掛牌,為求事權統一,經濟部提出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水利法有關農田水利會組織、灌溉事業設施範圍之管理及相關處罰規定。
經濟部表示,另針對在河川區域內等範圍申請許可施設之重大交通建設或涉及民生需求之水電管線,增訂涉及公共利益之許可案件,有未依許可內容使用時得不廢止,予以限期改善空間,以兼顧河防安全及公共利益需求。
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經濟部將積極與立法院各朝野黨團協調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