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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府收「Linbay好油」炸彈威脅 刑事局查出藏鏡人是他

    2023-09-27 12:27 / 作者 數位中心
    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說明冒名寄恐嚇信手法。刑事局提供
    農業粉專「Lin bay 好油」遭網路攻擊,版主的電子郵件信箱bay***kimo@gmail.com寄送電子郵件至總統府、高雄地檢署、屏東地檢署等機關,恐嚇放置炸彈。刑事局今(27)日指出,恐嚇案件與先前多次恐嚇台灣多個重要機構的陸生張海川手法類似,不排除是他所為。

    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昨晚證實,總統府民意信箱26日上午8時39分,收到一封以總統姓名署名,電子郵件帳號為bay***kimo@gmai.com郵件,內文為「我在總統府裝了定時炸彈,下午三點會爆炸」,個人住址欄則為「桃園市警察局」。府方立即報警。

    此外,多家新聞媒體也陸續接獲署名「Boys bomb」及「邱國政」(冒名國防部長),以信箱chdilaie11125@gmail.com、zhengyizhanshen1949@gmail.com寄送恐嚇電子郵件,內容「已安裝炸彈,刪除所有Linbay好油事件的新聞,否則將進行引爆」等言論恐嚇。

    刑事局表示,犯罪手法有二種,其一是使用犯嫌自身電子郵件帳號寄發恐嚇信件,其二是至政府機關民意信箱或首長信箱填輸他人電子郵件留言恐嚇,企圖假冒他人身分。
    刑事局解析冒名寄恐嚇信手法。刑事局提供

    刑事局分析,近期恐嚇內容用語、重複的涉案Gmail信箱,以及冒用熱門事件主角或名人之電子郵件信箱方式,與日前署名「唐澤貴洋」的中國籍犯嫌「張海川」犯案手法相似,不排除張嫌所為。

    除總統府以外,高雄地檢署、屏東地檢署等機關,也收到恐嚇信宣稱已放置炸彈。

    刑事警察局已調閱電子郵件及網路留言IP進行分析,發現犯嫌利用境外IP犯案,刑事局國際科尋求國際司法互助管道及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積極追查。

    此外,恐嚇放置炸彈地點,目前均未發現任何爆裂物及發生實際危害事件,研判是惡作劇,企圖擾亂社會安定,請民眾無需過度恐慌,警方已加強相關區域巡查及安全維護工作。

    刑事局強調,利用網路恐嚇公眾行為,違反《刑法》151條恐嚇公眾罪,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違反《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假冒他人電子郵件帳號留言恐嚇,除違反恐嚇公眾罪外,另有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之虞,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局解析冒名寄恐嚇信手法。刑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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