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表示,依法並沒有讓役男「分階段服役」的規劃,就是必須完整服役滿一年退伍。「海龍蛙兵」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兩棲偵察營,在澎湖進行實戰化射擊訓練時,持T-91戰鬥步槍射擊。郭宏章攝
對於義務役兵役明年元旦起回復為一年,經濟民主連合今天(9/12)呼籲政府開放兵役「分期付款」,讓大一新生可選擇於入學前的暑假完成4個月軍事訓練,並將剩餘役期以3個星期為一單元,在寒署假期間或畢業後服完兵役。對此建議,國防部資源司人力資源處處長董紹明少將表示,依據兵役法規定,並沒有讓役男「分階段服役」的規劃,就是必須完整服役滿一年退伍。
蔡英文總統去年2023年底宣布兵役重大改革,包括將義務役回復為一年。為了協助役男,教育部今年6月公布配套措施,讓役男可以申請彈性修業,將學業濃縮至3年完成,在4年內服完兵役。
民間團體建議讓義務役男「分期付款」服完1年役期,國防部資源司人力資源處處長董紹明少將表示國防部依法並沒有讓役男「分階段服役」的規劃,就是必須完整服役滿一年退伍。國防部
也由於教育部的彈性修業的措施,引發對於兵役能否彈性處理的聯想與討論,民間團體「經濟民主連合」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開放兵役「分期付款」,讓大一新生可選擇於入學前的暑假完成4個月軍事訓練,並將剩餘役期以3個星期為一單元,在寒暑假期間或畢業後服完兵役。
台灣公民陣線活動部主任羅宜表示,目前教育部所公布的方案硬性規定役男需連續服完一年期的兵役,完全排除兵役彈性配合大學修業,實在可惜。他建議,可讓大一新生選擇於入學前的暑假完成4個月軍事訓練,並將剩餘役期以3個星期為一單元,在寒暑假期間或畢業後服完兵役。羅宜認為,經民連的方案可讓役男兼顧學業、兵役、進修和職場等需求。
不過,關於民間團體呼籲讓義務役男把一年的兵役役期,拆開分段彈性服役的建議,董紹明表示,關於義務役兵役役期的問題,之前有討論過,按照兵役法第16條條文規定,常備兵(義務役)現役滿一年退伍。所以說雖有各種役期的建議,但是國防部依法並沒有讓役男「分階段服役」的規劃,就是必須完整服役滿一年退伍。
董紹明所指的《兵役法》第16條第一項條文中指出,常備兵役之區分如下:「一、現役:以徵兵及齡男子,經徵兵檢查合格於除役前,徵集入營服之,為期一年,期滿退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