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范雲批數位部提出的「數位平臺與媒體議價專題報告」毫無實質內容,建議數位部拿出解決問題的決心。資料照。陳品佑攝
有關社群如Google、Meta能讓民眾免費觀看新聞,引發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間議價機制討論,數位發展部昨(8/29)提出相關報告後卻讓各藍綠立委不滿,范雲就表示這份報告僅整理蒐集資料,卻隻字未提相關制度立法關鍵議題,毫無實質內容,呼籲數位部拿出解決問題的決心,於立法院本會期盡速提出完整版本,交立法院審查。
為建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機制,在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於5月要求下,數位部於昨天提出『數位平臺與媒體議價』國際政策模式暨我國立法方向與架構研析專題報告,結論提到「持續關注國際立法趨勢與效應」、「立法架構與主管機關」,並解釋國際間如加拿大或捷克等國,大多採取2種方式,採取議價協商或著作鄰接權,而立法目的不同,涉及的主管機關也不同,建議關注國際趨勢與效應,再建立產業與社會共識。數位部願意在立法後就「大型數位平台指定事項」項目,擔任主政機關。
針對數位部的報告,范雲今天表示,她很樂見數位部在報告中盤整研析國際趨勢與政策模式,且舉案例說明法令政策實行後的效果、數位平台反制等等,這些經驗都很值得台灣參考借鏡。
不過,范雲認為,整份報告僅是資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卻隻字未提攸關媒體議價制度立法的關鍵議題,例如「如何因應不同政策方向造成的影響」、「依台灣的媒體與數位產業生態及法律架構,哪種模式比較可行」,甚至是「若立法後數位平台採取反制作為,台灣如何面對」,而且數位部在報告中未能提出立場與態度,很可惜。
事實上,數位部在提交這份報告前,已經與大型跨境數位平台Google與Meta、以及文化部主管、台北市雜誌商業公會、報業商業同業公會、NCC、電視新聞媒體業者舉行兩輪「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題對話平臺會議」,並曾說每場對話雙方都有具體共識,但范雲質疑,為何在報告中未見雙方已經取得哪些共識、目前仍然存有哪些爭點,以及政府又有哪些可行的因應解方,但這份報告缺乏台灣媒體與數位平台的立場與觀點,恐怕很難在台灣產業現況的基礎上,進一步討論政策取向。
范雲指出,數位部雖然在報告最後,給出兩點結論與建議,包含「持續關注國際立法趨勢與效應」、「思考立法的出發點以便定位立法架構與主管機關」,但這兩點建議,早已是關注此議題者的共識,數位部花了3個月的時間心血,卻僅產出未有新進度的結論與建議,「這不是讓關注此議題、切身相關的媒體業界持續乾等?」
范雲強調,媒體議價在國際間也是新興議題,國際局勢會持續變動,但是台灣不能僅持續觀察國際行動,在國內立法遲遲沒有所作為,媒體業界期待政府提出未來的立法方向與願景,更重要的是期程,而非資料整理與空泛建議,呼籲數位部拿出解決問題的決心,盡速在本會期提出院版,並且交付立法院審查。
目前,媒體議價立法草案已有4名立委提出不同版本,包括范雲、林宜瑾、林楚茵與張廖萬堅等人,4個版本各有不同重點,例如范雲等人提出的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張廖萬堅等人提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