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堯被邱顯智指控暴力討債。FB@王新堯
民眾黨雲林縣黨部「染黑」傳聞不斷,時代力量昨日(8/25)召開「民眾黨雲林縣黨部與暴力討債集團的距離」記者會,點名民眾黨雲林黨部執行長王新堯等人涉嫌暴力討債、強盜恐嚇、放高利貸等不法事證。時力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今日(8/26)也在臉書發文,指控王新堯事務所根本就是「吃到連骨頭都不剩」。
立委邱顯智先前在臉書揭露民眾黨雲林縣黨部「染黑」,今日又直接曝光個案內容,提到一名受害者A,是在2015年3、4月間,走投無路的A急需用錢,跟楊男陸續借了8萬元,一個月要繳的利息將近4萬元,換算成年利率,超過500%。
邱顯智批王新堯暴力討債,「吃到連骨頭都不剩」。廖瑞祥攝
A借錢後因為繳不出利息,過沒幾個月,又累積了十幾萬的負債,所以又找了李姓友人借帳戶,隨後帳戶被詐騙集團收走;他又找上黃姓友人借了20多萬,因為還不出來被判詐欺罪。
邱顯智表示,幾個月後,一名楊姓男子約A在檳榔攤碰面,一到檳榔攤,楊男就把A押下來,要求A馬上打電話向友人借款,還派小弟監視A去取款,確認A真的借到錢拿回來,才放了A。
邱顯智直言,「不知道A後來怎麼了,只知道楊男手上的受害者,從A到Z可能都標記不完。名為債務處理,實則把人吃到連骨頭都不剩,這就是楊男放高利貸的日常」。
至於楊男的身分,邱顯智透露是「王新堯的小弟」,經常替王新堯事務所的「債務協商委託」打廣告。
邱顯智並揭露,王新堯是民眾黨雲林黨部的執行長,沒有律師執照,卻開法律事務所來處理債務問題。邱顯智認為,「債務協商委託也好,要說成財政紀律我也沒意見,大家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都不會改變事情的本質」。
對於被指控涉嫌強盜、暴力討債的民眾黨雲林黨部執行長王新堯之前受訪曾強調,他有良民證,他沒有前科。
邱顯智並擷取法院判決書,將兩名受害人的經歷完整摘錄:
受害人A:
104年3、4月間:借款2萬元,12天為1期,利息2,600 元,年利率390%。
104年3、4月間:借款2萬元,10天為1期,利息4,600 元,年利率720%。
104年3、4月間:借款2萬元,10天為1期,利息3,000 元,年利率540%。
104年3、4月間:借款2萬元,10天為1期,利息3,000 元,年利率540%。
受害人B:
108年2月間:借款3萬元,每月為1期,利息3,000元,年利率133%。
108年5月間:借款10萬元,每月為1期,利息 1萬元,年利率133%
109年7月22日:借款3萬元,每月為1期,利息3,600元,年利率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