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前往北檢告發鏡電視大股東出具不實股東切結書給NCC,涉犯偽造文書罪。呂志明攝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早告發鏡電視股東裴偉等7人涉違反洗錢防制法、稅捐稽徵法等罪。鏡電視隨後發聲明,表示遭到汙衊,要告陳椒華誣告。對此,陳椒華剛回應,鏡電視竟然惱羞成怒,試圖透過濫訴製造寒蟬效應,真是我國媒體改革的一大笑話。
陳椒華上午赴台北地檢署,告發鏡電視股東違法,鏡電視以3點聲明反駁,強調申設過程受主管機關最嚴格審查,也不斷對外界質疑進行說明,「全體股東亦早已澄清未有轉讓或代持股份情事」。
鏡電視批評,陳椒華對相關說明置若罔聞,一再召開記者會抹黑,更以不實內容向檢察機關誣告本公司股東,如此打壓人民的行徑,「令人深感不齒」,要對其無端污衊、濫訴的行為,「再次譴責」。
鏡電視說,身為民間企業,卻無端受部分民代一再造謠攻擊,以各種不實言論進行汙衊,為避免真相遭扭曲,決定就陳椒華委員此等濫用職權誣告人民之行為,依法提出誣告。
對於鏡電視的回應,陳椒華痛批,鏡電視自恃有府院高層撐腰、NCC護航,做出種種違法濫權的行徑,遭到揭發後竟然還惱羞成怒,試圖透過濫訴製造寒蟬效應,真是我國媒體改革的一大笑話。
陳椒華也說,鏡電視要對她提告,她感到相當遺憾,但對於鏡媒體帝國的威脅,毫不畏懼,將持續為打擊不法而努力。